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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十一)积极稳妥推进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加强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管理,稳定承包关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土地草牧场合理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实现科学利用土地、草牧场。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步伐,规范程序,健全被征地农牧民的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好非农牧人员占用耕地、草场问题,保障农牧民合法权益。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妥善处置、合理化解乡村债务。严格执行减轻农牧民负担各项制度,探索建立农村牧区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牧区金融体制改革,改善农村牧区金融服务。积极探索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口事业单位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效能。 (二十二)深入开展中心村百村建设。在继续抓好56个新农村示范引领村建设的同时,每个旗县区、农垦局再抓5-6个示范中心村,力争全市启动建设示范中心村100个以上。在中心村建设中,一是结合扶贫整村推进工程、国土整理项目建设、通乡通村油路工程、沼气入户工程、移民扩镇工程、人畜饮水工程的实施,加快中心村的扩容提质达标建设,有效发挥中心村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推进百户养殖小区建设,争取每个示范中心村建成一个规模养殖小区,形成一批发展肉羊、奶牛、鹅鸭、生猪等专业特色养殖村;三是结合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有条件的中心村要兴建市场,以流通促进增收;四是加强示范中心村村民议事小组、村民理财小组建设,有效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要继续坚持领导包点指导、干部蹲点帮建、单位对口帮扶等方式方法,完善市直单位帮扶中心村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团长单位的协调、组织、调度职责,有效发挥部门的帮扶作用。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科学制定考核、评价体系和督查奖惩制度,进一步加大对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以奖代投的力度。通过努力,示范中心村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同一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水平30%。同时,每个旗县区、农垦局要开展1个中心村社区建设试点。 做好2008年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工作,对于稳定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开启现代农业新篇章,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要按照市委二届三次全委会和市二届一次人代会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市农村牧区工作新局面,推动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