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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龙岩市政府
【发文字号】 龙政综[2008]49号
【颁布时间】 2008-03-04
【实施时间】 2008-03-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915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二一”项目滚动推进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二一”项目滚动推进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龙政综〔2008〕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关于组织实施“三二一”项目滚动推进计划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龙岩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三月四日

  


  
关于组织实施“三二一”项目滚动推进计划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项目带动,创新项目工作载体,提升项目管理水平,2008年起要突出抓好“三二一”项目滚动推进计划。即:抓好300个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策划储备项目、200个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新开工或新竣工投产项目、100个总投资l亿元以上的省市重点建设项目。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项目带动和品牌带动,围绕“四谋发展”实践主题,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落实“四个关键”实践要求,朝着“四求先行”实践方向,持续深化“二、三、四、五”项目工作思路,按照项目选择“三个决不能”要求,加快构建产业、基础设施、城市三大体系,组织实施“三二一”项目滚动推进计划,以竞赛活动为载体,以落实责任机制、考评机制为手段,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加快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促进一批重大项目尤其是生产性重大项目的策划生成、开工建设、竣工投产,加快推进生态型经济枢纽和海西重要增长极建设,促进闽西新一轮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要求

  1、策划储备项目

  策划储备项目是指相关部门单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当地的区位优势、产业优势、资源优势,进行策划并储备的项目。鼓励策划生成能够优化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填补产业空白的项目。为统一竞赛口径,参赛项目仅限于生产性项目、商贸物流项目以及促进和谐发展的社会事业项目。同时,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①项目前期工作达到预可研深度,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完成项目预可研报告。②项目经努力增列入省、市行业发展规划。③项目通过招商引资、内引外联已明确投资业主,并基本具备报批条件。

  要求每年新策划储备300个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2、新开工或新竣工投产项目

  新开工项目是指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 ] 64号)精神,已完成审批(核准、备案)、征迁交地、“三通一平”等施工前准备工作,主体工程正式开工建设的项目。新竣工投产项目是指新建成投产或投入使用的项目。其中,生产性项目要求设备安装调试基本完成,具备试生产或正式投产能力。为统一竞赛口径,参赛项目仅限于生产性项目、商贸物流项目以及促进和谐发展的社会事业项目。

  要求每年新开工或新竣工投产200个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3、省、市重点建设项目

  重点建设项目是指列入省、市重点建设计划的项目。

  要求每年重点抓好100个总投资l亿元以上的省、市重点建设项目。

  在具体工作中,项目数不以300、200、100为限,要求每年更新,滚动推进。今后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适当提高项目标准或要求。

  鼓励“策划储备项目”经过推进,升格为“新开工或新竣工投产项目”,但“策划储备项目”、“新开工或新竣工投产项目”与“重点建设项目”不重复交叉,以免重复统计。

  


  三、评比内容

  1、策划储备项目

  主要考评项目数及总投资,突出考评生产性项目。

  2、新开工项目

  主要考评项目数及总投资、“策划储备项目”升格为“新开工项目”的项目数及转化率、新开工投资序时进度。

  3、新竣工投产项目

  主要考评项目数及总投资、工业项目单位用地面积的投资强度、生产性项目的技术创新含量。

  4、省、市重点建设项目

  主要考评列入省、市重点的项目数以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四、参赛单位

  七个县(市、区)和龙岩经济开发区。

  


  五、组织实施

  市政府将以“三二一”项目滚动推进计划作为今后抓项目工作的载体和抓手,统一组织、部署、协调、推进。由市发改委、重点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参赛单位要认真研究,精心组织,明确目标,落实任务。

  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经常深入项目现场检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每一个项目都要确定一个挂钩责任单位和一名处级领导挂钩,负责帮助并督促项目加快推进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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