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琼府办[2008]35号
【颁布时间】 2008-03-20
【实施时间】 2008-03-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92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务局、省发展与改革厅、省财政厅关于海南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务局、省发展与改革厅、省财政厅关于海南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琼府办〔2008〕35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水务局、省发展与改革厅、省财政厅制定的《海南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海南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意见

  (省水务局 省发展与改革厅 省财政厅)

  


  中央提出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国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是从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也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根据《海南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三年规划》,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基本情况

  

  海南岛突起于浩瀚的南海之中,是一穹形山体,中间高四周低,形成众多河流,构成放射状海岛水系。全岛独流入海的河流154条,其中集水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干、支流98条。海南岛雨量充沛,全岛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758毫米。但由于时空分配不均,且河流长度短,坡度陡,大型控制性蓄水工程少,洪水来得快也走得快,水资源得不到有效控制与利用。一方面农业灌溉和城镇供水难以保障,另一方面中上游暴雨,下游河口往往洪涝成灾。为有效调控和利用水资源,全省已建设水库1054座,其中大型水库7座,中型水库71座(包括全国防洪重点水库9座),小(1)型294座,小(2)型682座。全省水库总库容96.2亿立方米,兴利库容62.7亿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38万公顷(其中有效灌溉面积24万公顷),年城乡供水17亿立方米,水电站总装机容量65万千瓦,年平均发电量7.5亿千瓦时,保护城乡人口400万人以及重要的城镇、工矿企业、交通和国防设施。

  

  我省绝大多数水库建设于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受当时经济社会和技术条件制约,相当一部分水库在设计和施工方面都存在较严重的安全隐患,加之年久失修,大量水库积病成险。经安全鉴定,我省水利系统管理的74座大中型水库中,有69座水库大坝存在严重安全问题,属三类病险水库;在小⑴型水库中,有150座是三类病险水库,占小⑴型水库的58%。

  

  1998年以来,全国进行了大规模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我省共有220座水库(其中2007年前核定45座,2007年又增加175座,名单详见附表1)列入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简称全国病险水库加固规划),其中大型4座、中型66座、重点(1)小型150座。至2007年6月,已下达中央补助建设资金48902万元,地方配套资金到位7947万元,用于安排我省45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名单详见附表2),已基本加固完成。其他175座病险水库,要在三年内基本加固完成。

  

  全省220座病险水库分布(详见附图1)。

  

  


  二、总体目标和任务

  

  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国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结合我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三年规划的安排,从2007年开始,用三年左右时间,勘测设计和加固建设水库175座(其中中型27座,重点小型148座)。病险水库加固任务全部完成后,将明显降低全省水库病险率,从总体上大幅度增强全省水库防洪保安能力。

  

  


  三、前期工作

  

  省水务局组织开展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前期工作,检查、监督设计单位按时保质完成前期工作任务。加强与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联系,加快前期工作进度。

  

  大坝安全鉴定及核查、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及审批等工作的具体安排按《海南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三年规划》执行。

  

  


  四、资金测算与筹措

  

  (一)前期工作经费。

  

  175座水库共需勘测设计费4690万元。省级负担的勘测设计费3119万元,省级财政2007年安排2419万元,省水务局从2008年部门预算安排700万元;各市县政府负担的勘测设计费合计1571万元(详见附表3)。

  

  (二)工程建设资金。

  

  全省175座病险水库加固建设资金共80582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69132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1450万元(详见附表3)。

  

  党中央、国务院已提出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国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总体目标,中央将进一步增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投资。为加快我省水库除险加固进度,省和市县两级政府都要多渠道、多层次筹措建设资金,保障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省级负担的配套资金7615万元,由省水务局从部门预算中安排4700万元,省发改厅从省级基本建设投资中安排2915万元。市县负担的配套资金3835万元,由市县政府按省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予以落实。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