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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黄河滩区黏土墙材企业整治工作,落实全省节能减排和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以下简称“禁实”)工作部署,改善黄河滩区生态环境,切实保障黄河行洪和大堤安全,省政府决定于2012年年底前全面关闭淘汰黄河滩区黏土墙材企业。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 在黄河滩区开办黏土墙材企业、发展黏土墙材产业,不仅影响黄河生态环境,干扰冲击全省“禁实”工作,也对黄河行洪安全造成隐患。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强力推进下,我省黄河滩区黏土墙材企业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2009年8月省委、省政府作出全面整治黄河滩区黏土墙材企业的决定以来,沿黄各省辖市先后拆除影响黄河行洪安全、占用基本农田或耕地等黄河滩区黏土墙材生产线563座,压减产能80亿块标砖,有效遏制了黄河滩区黏土墙材企业无序发展、盲目建设的势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实现科学发展、改善民生和保障生态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关闭淘汰黄河滩区黏土墙材企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加快关闭淘汰黄河滩区黏土墙材企业,在黄河滩区最终取缔黏土墙材产业,彻底消除对黄河行洪安全和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实现全省“禁实”目标。同时,多方扶持黄河滩区群众开辟高效种植等致富渠道,切实摆脱依靠黏土墙材产业生存的现状,引导黄河滩区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科学发展道路。 二、明确工作任务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加强引导、依法管理、规范运作、逐步淘汰、最终取缔”的要求,实行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负总责、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省政府确定的淘汰落后产能、推进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确保3年内全面关闭淘汰黄河滩区黏土墙材企业,确保关闭淘汰工作顺利推进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关闭淘汰范围 黄河滩区具体范围为:左岸温孟滩移民区下端至台前河段,右岸白鹤控导工程至兰考河段,滩区总面积1808.1平方公里,包括郑州、开封、洛阳、新乡、焦作、濮阳等6个省辖市的17个县(市、区)。其中涉及关闭淘汰任务的有郑州、开封、新乡、焦作、濮阳等5个省辖市的12个县(区)。 (三)关闭淘汰任务 到2012年年底前,全面关闭淘汰黄河滩区黏土墙材企业,实现黏土墙材产业全部从黄河滩区退出的目标。其中,2010年年底前关闭拆除年产3000万块或30门以下黏土砖轮窑生产线;2011年年底前关闭拆除年产6000万块及以下各类轮窑生产线;2012年年底前全面关闭拆除黄河滩区的黏土墙材生产线。 (四)规范运作要求 ---严格标准。各地要严格按照上述标准制定关闭淘汰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不得任意降低门槛标准。年度淘汰企业名单由县(区)政府提出,经省辖市政府核实确认,报省治理整顿黏土砖瓦窑厂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后组织实施。 ---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黄河保护、耕地保护、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省联席会议2009年8月要求限期拆除的砖瓦窑厂,由各省辖市、县(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核查,确保全部拆除到位。对未拆除到位,擅自恢复生产或者进行扩建、改建、新建的,由所在地县级政府立即组织无条件拆除。 ---规范运作。年度应关闭拆除企业要列入各省辖市当年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由县级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撤销所有发给黏土墙材企业的证照或批文,组织限期拆除并及时清理晾坯场,限期整理、复垦窑厂占地。未到关闭淘汰时限的企业必须生产空心砖、多孔砖等非实心产品。严禁通过在现有轮窑基础上扩建等方式规避拆除政策,严禁以“上大压小”或发展新型烧结墙材等名义新建黏土墙材生产线项目。 ---严格验收。由省辖市政府负责组织对所辖县(区)年度关闭淘汰工作进行验收。省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对各地验收结果进行核实。对完成年度任务的,省有关部门要兑现相关激励政策。 三、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关闭淘汰黄河滩区黏土墙材企业的责任主体是省辖市、县(区)政府。省辖市、县(区)政府要对关闭淘汰黄河滩区黏土墙材企业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省确定的关闭淘汰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做好关闭淘汰企业的稳定工作,确保关闭淘汰工作按期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