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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现代农业水平,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有效破解城乡用地矛盾,实现节约、集约用地,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整体推进全市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土地整治的目的与意义 农村土地整治是指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建设用地置换项目为平台,引导、聚合各类涉农资金,推动田、水、路、林、村、房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促进耕地规模经营、人口集中居住、产业集聚发展,在严守耕地红线的同时积极破解新农村建设和产业集聚区发展等用地难题,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一揽子解决工业化城镇化“缺地”、新农村建设“缺钱”、耕地保护“缺动力”、城乡统筹“缺抓手”、农民增收“缺渠道”等一系列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 二、土地整治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通过整合各类资源,集中连片推进土地综合整治,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速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 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的基本原则是:一是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充分体现农民的主体地位、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二是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制定相应的土地整治实施方案,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精心选点,精心组织实施。三是统筹兼顾,和谐共赢。在土地整治规划上充分考虑各方意愿,注意各类专项规划的协调衔接,在利益分配上充分考虑各方诉求,兼顾各方利益,寻求利益平衡,在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上充分考虑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实现和谐发展、共赢发展。 三、土地整治的目标任务 根据全省示范建设总体方案,我市农村土地整治的目标任务是:2010到2012年,完成整治总规模49.91万亩,建设基本农田41.07万亩,新增耕地1.66万亩,提高粮食产能6185万斤。 其中,埇桥区土地整治规模16.58万亩,建设基本农田13.64万亩,新增耕地0.56万亩,提高粮食产能2068万斤;灵璧县土地整治规模12.47万亩,建设基本农田10.26万亩,新增耕地0.43万亩,提高粮食产能1568万斤;泗县土地整治规模10.8万亩,建设基本农田8.89万亩,新增耕地0.34万亩,提高粮食产能1309万斤;萧县土地整治规模10.06万亩,建设基本农田8.28万亩,新增耕地0.33万亩,提高粮食产能1240万斤。 根据上述目标和总体要求,我市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将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准备工作阶段(2010年9月~2011年3月)。深入宣传发动,做好组织、人员、技术和资金等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水土资源平衡分析报告等项目前期工作,为项目全面推进打下良好基础。二是全面推进阶段(2010年11月~2012年11月)。开展集中整治,确保2012年11月以前全面完成土地整治任务。三是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11月~2012年12月)。全面总结整治成效,通过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评估。 (一)各县区政府应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建设进展情况及本年度建设计划与预算,报送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 (二)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对整治建设上年度实施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对本年度建设计划与预算进行审核,依据评估和审核结果,明确年度工作要求,下达年度预算。 (三)市政府在相关县区政府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自验基础上,负责组织初验,并每年通报整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四、土地整治的具体措施 (一)高起点谋划。力求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中心村规划和水利、道路、林业等涉农规划相衔接,做到整治示范建设与已实施的322万亩农田水利基本建设、50万亩农业示综合范区建设、新农村示范建设、土地置换整理、淮河支流洼地治理项目相结合。 (二)项目建设资金。由中央、省以及市、县(区)政府共同承担。中央政府投入41344万元,省政府投入20672万元,市、县(区)政府配套不少于20672万元。市、县(区)政府承担的配套资金从市、县(区)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建设用地置换免收的四项费用和建设用地置换指标出让收益等方面统筹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