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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夏自治区商务厅
【发文字号】 宁商党发[2008]3号
【颁布时间】 2008-03-04
【实施时间】 2008-03-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07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宁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四、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要把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构建和谐机关、和谐宁夏的重要任务,结合去年行风评议中商务系统政风行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力争今年商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大力加强商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一是继续深入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按照自治区政府的要求,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作为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强化服务意识的重要措施,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工作理念,转变作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服务标准和水平。二是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坚持行政审批“统一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统一送达”原则的基础上,按照精简、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减少非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规范程序,简化手续,提高审批事项直接办结率。加快商务厅政务服务厅建设进度,抓紧出台相关配套制度,使行政审批进一步公开化、制度化、程序化。三是继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实施“阳光政务”,建立全区商务系统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全方位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充分发挥网站的互动功能,及时回答群众咨询和投诉。四是加强政风行风监督。要重视新闻媒体、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基层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座谈会、通报会、专题调研、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主动接受监督。五是完善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要从建章立制入手,不断健全完善商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监督、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把商务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同深化商务改革和发展结合起来,不断拓宽商务工作思路,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二)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认真履行自治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按照国务院整规办的工作部署,继续抓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一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通过组织实施“食品放心活动”、“百城万店无假货”、酒类和畜禽屠宰市场的专项整治,打击假冒伪劣,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继续抓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培训班;充分发挥“12312”举报专线电话的作用,健全保护、自律、服务和监督体系,做好案件查处工作。三是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重点整治零售商不规范促销、零售商与供应商不公平交易的突出问题,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的行为,规范零售商行业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继续制定服务业地方标准,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引导行业协会积极开展行业自律。五是加快商务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商务诚信宣传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全社会商务信用意识,逐步形成“诚信为本、守法经营”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切实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政府效能建设年”活动,把效能建设作为转变机关作风的重要抓手,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提高办事效率;厉行节约,规范职务消费,严格执行自治区关于公务接待、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严禁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能,努力为商务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而做出努力。

  

  


  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到党的建设和商务工作总体规划中,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加强和完善“一岗双责”制度。继续坚持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度。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处室领导以及职能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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