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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做好2008年全盟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落实盟委(扩大)会议提出的要求,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向着明显好转目标前进,现就做好2008年全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依法行政,强化监管。强化两个主体,落实治理责任,加大源头治本力度,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狠抓专项整治, 依靠科技进步,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进一步减少一般性事故,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努力推进全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继续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在2007年全盟开展十大行业、六大领域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高危行业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按照《规定》的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治理等工作,切实将监管责任和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位。(二)切实做好与自治区隐患排查信息网对接和统计上报工作。被列入自治区隐患排查信息网的13个旗县市(区)安监局和65户重点高危企业,要落实好专门工作人员、专用设备,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相关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要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监管、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等机制,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继续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 (一)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巩固煤矿整顿关闭成果,认真落实已关闭矿井关闭措施,关实关死,达到标准要求,严防死灰复燃。规范煤矿整合,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积极实施,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禁借技改整合之机违法生产。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采)”的探防水措施,严格执行敲帮问顶、除险加固工作制度,特别要强化煤矿“一通三防”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方针,完善矿井通风系统。要加强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维护工作,严格控制井 下作业人员,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超层越界等违法行为。 (二)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加强对重点矿区的监管,进一步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加大资源整合力度;要结合矿山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强制推行井工矿机械通风、采石场中深孔爆破等技术措施。要落实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措施,加强尾矿库安全检查,防止发生溃坝事故。要加强油气开采安全工作,消除事故隐患。要继续加大整顿关闭力度,在 2007年已关闭147户非煤矿山企业的基础上,2008年,再关闭85户非煤矿山企业,其中,包括34户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含3户地采矿山)关闭整治工作8月底完成。年内,凡是发生死亡事故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要视情况强制执行3-12个月不等的停产整改的规定,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在整改期间擅自恢复生产的,要由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管理工作。要继续做好新、改、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审验工作,着力解决好原有企业“三同时”手续补办问题,避免项目带“病”运行。要做好2008年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到期换发证工作。要继续加强对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品、腐蚀品、剧毒品等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对重点监控企业实施分级专家会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太旗永丰永安礼花有限责任公司,要安装生产工序视频监控系统,对烟花爆竹生产全过程实施监控,太旗经济、安监主管部门要建设监督平台,实施远程在线监督。要制定烟花爆竹生产企 业复工验收办法,引导企业均衡生产,防止突击生产或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生产和改变工房用途。安监、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协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年内要建成标准的储存仓库,各地要切实组织做好“三同时”审验和批发经营许可证的申办工作。 (四)狠抓交通安全监管。要继续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加大治理“三超”工作力度;要积极实施以排查治理危桥险路为主要内容的“安保工程”。大力推进长途客运车辆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安装使用 gps卫星定位和行车记录仪监控系统。要积极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监管,严禁农用车违规载客运输。要按照自治区要求,从 2008年开始,以3年为限,对全盟境内的铁路、铁路与公路平交道口以及国省道重点公路平交路口,分步完成平改立和无人变有人监护的道口安全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