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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南府办[2009]44号
【颁布时间】 2009-03-24
【实施时间】 2009-03-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1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南宁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09年南宁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2009年南宁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方案

  
  麻疹是由麻疹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一般以学龄前儿童发病为主,患麻疹后极易发生肺炎、喉炎、心肌炎及脑炎等严重并发症,严重危害儿童健康。为遏制麻疹高发疫情,保护儿童身体健康,卫生部印发了《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提出了到2012年在全国消除麻疹的工作目标。为逐年降低我市麻疹发病率,保证我市2012年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提高目标人群麻疹免疫水平,消除或减少麻疹易感人群,保障儿童身体健康。各县区在抓好常规免疫工作的基础上,六城区(含高新区、经开区)在2009年4月20日以前,完成378302名适龄儿童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工作,接种率达到95%以上。具体任务如下:兴宁区64172人、青秀区52273人、江南区(含经开区)65024人、西乡塘区(含高新区)131458人、良庆区36218人、邕宁区29157人。
  
  二、强化免疫时间、范围、对象
  
  (一)强化免疫时间:2009年3月20日-4月20日。
  
  (二)范围、对象:市辖六城区(包括高新区、经开区)8月龄-7岁儿童。近1个月内有麻疹疫苗(或麻疹疫苗成分的如麻腮风三联疫苗)明确接种史者本次强化免疫不需接种,近1个月内接种过其他疫苗的儿童需间隔28天后再接种。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领导,成立2009年南宁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李国忠 副市长
  
  副组长:
  
  邓卫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
  
  汤晓斌 市卫生局局长
  
  刘志烈 市财政局局长
  
  成员:
  
  樊应崇 市流动人口办副主任
  
  潘永钟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杨晓钊 市卫生局副局长
  
  唐志伟 市广电局副局长
  
  苏华清 南宁日报社副总编辑
  
  刘燕萍 兴宁区政府副区长
  
  黄玉燕 江南区政府副区长
  
  岳凤军 青秀区政府副区长
  
  梁英浩 西乡塘区政府副区长
  
  韦茵 邕宁区政府副区长
  
  陈晓红 良庆区政府副区长
  
  莫桃芝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郝喜和 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主任由杨晓钊兼任,成员由卫生、教育等部门抽调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投入
  
  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各有关单位、部门要以对儿童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工作要求,加强领导,建立专项工作组织,制定接种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力合作,组织足够的人力、物力投入免疫工作。各城区财政要按照有关规定对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安排专项经费,确保强化免疫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职责、落实分工
  
  1.各城区政府要以适龄儿童接种率达95%为目标,抓好本次麻疹强化免疫的组织工作。要特别加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新开发地区等流动人口聚居地和外来流动儿童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通过强化责任制,把组织、宣传、发动工作落实到街道办事处和乡镇。城区政府要组织社区、村委干部主动与卫生、教育部门配合,采取地毯式搜索方法逐屯、逐户、逐人调查接种对象,督促家长按时带儿童进行接种。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强化免疫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市级疾控机构负责全市实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技术指导,开展人员培训,做好疫苗、注射器的采购分发和宣传资料的印制、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考核评估等工作。各地段医院、乡镇卫生院(以下简称“接种单位”)采取定点接种和临时设置接种点等形式为适龄儿童接种疫苗,指导并协助管辖范围小学、幼儿园做好接种对象的宣传、摸底登记造册工作,负责学龄前(含未上幼儿园儿童)接种对象的宣传、摸底造册登记、记录、资料汇总等具体工作。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所管辖的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等工作。指定1名负责人协调辖区内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负责统计并向市级疾控中心提供所辖区域小学校和幼儿园名单及目标儿童人数。各小学校、幼儿园具体做好本校(园)内的组织、宣传发动,指定1名负责人对校(园)接种对象进行摸底登记造册、汇总、存档,收集《儿童预防接种证》,发放接种告知书,对在校(园)接种麻疹疫苗的适龄儿童进行登记,协助接种单位做好临时接种现场的准备,督促学生按时、有序到指定的地点接种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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