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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拓宽出版产业的投融资渠道,大力发展民营文化机构。 加大金融对出版产业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贴息、建立贷款风险补偿金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引导银行机构支持出版产业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发展版权质押贷款等,满足出版企业多元化金融需求;鼓励出版企业利用股票、短期融资券等直接融资工具筹集资金;加快文化产权市场建设,鼓励出版企业通过产权、版权市场融资。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领域,参与数字出版重大项目和出版物“走出去”项目,规范有序参与专业图书出版活动。 (三)加强宏观指导,提升行政服务水平。 研究和制订出版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加强对产业重大建设项目的指导,建立广东出版产业项目库,研究制订出版产业发展和投资指导目录。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推进行政管理重心下移,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 (四)改善和优化出版市场环境。 加大版权保护力度,探索建立新技术条件下的数字出版授权和使用机制。深入持久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改善和优化出版市场环境。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行业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风建设,推动行业自律。 (五)健全和完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要重视和支持出版产业发展,加大对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力度。各地要制订促进本地区出版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完善配套措施。各级出版行政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研究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