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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的意见》(渝办发〔2008〕5号)文件精神,借鉴四川省简阳市推行的“六加一”生猪发展模式,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生猪标准化养殖发展,现就2008年我县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新农村建设这条主线,以增加农民收入和保障城乡居民“菜篮子”猪肉供应为目标,以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户),提高规模养殖比重为重点,以建立新型“七方共赢”合作发展机制,促进生态健康发展为突破口,做大做强我县生猪产业,促进城乡经济统筹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新(扩)建年出栏300头以上肥猪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户)100个以上,发展鱼池镇团结村等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3个;发展年出栏100-299头的标准化养殖户200个以上;强化生猪良繁体系建设,力争全县饲养原种猪500头、母猪1.6万头以上,提供商品仔猪35万头;建成生猪人工授精站3个以上;完成加工和储藏龙头企业基础建设。 三、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 我县是国家规划的生猪优势产区、重庆市规划的“十一五”优质生猪基地县和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的缓冲区,农业资源优势明显,生态环境优良,特别适合于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的发展。当前,国务院、市政府高度重视生猪产业发展,政策向生猪优势产区倾斜,为我县加快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我们要站在建设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保障猪肉产品有效供给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快我县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对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发挥优势,突出重点,整合资源,强化措施,促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快速发展。 (二)突出扶持重点 一是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户)的标准化圈舍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引进“二元杂交”、能繁长白、约克等种母猪及杜洛克等纯种公猪。三是扶持新建人工授精配种站(点)和良种扩繁场建设。四是扶持发展能繁母猪,满足仔猪供给。 (三)完善扶持政策 1.财政补贴。对符合标准化规模养殖条件,年出栏肥猪300头以上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户)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粪污治理,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贴,其标准为:年出栏肥猪300-499头补贴10万元/个;500-999头补贴25万元/个;1000-1999头补贴50万元/个;2000-2999头补贴70万元/个;3000头以上补贴80万元/个。 对年出栏肥猪100-299头的规模养殖户,由县财政按20元/头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种猪场引入原良种猪,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贴5000元/头,引入祖代良种猪,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头;对引进二杂母猪,继续执行2007年补贴政策, 由县财政按300元/头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扶持新建人工授精配种站(点)补贴1万元/个。 2.项目倾斜。县扶贫办要安排项目资金500万元,用于支持高山移民户、贫困户及其参加的生猪合作社发展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县农综办要对养殖1000头以上的生猪龙头企业和项目予以扶持;县水务局要对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配套安排人畜饮水项目;县国土房管局组织实施的“红层找水”工程要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地下取水,对兴办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进行管理;县环保局要集中投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户)环保设施建设;农业局的沼气池建设项目要与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配套安排;新农办、农业局、建委要筹措资金,开展标准化养猪小区便道建设。 3.金融支持。积极开展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减轻生猪养殖业主的投入压力。对年出栏300-999头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所需流动资金,由农村信用联社给予基准利率信用贷款支持。对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户),农村信用联社给予基准利率贷款支持,由市财政补贴利息;如需担保,可向农业担保公司申请担保。对已经建成未贷款的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户),根据所需流动资金,按照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由市财政补贴50%的利息。对年出栏300头以下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信用贷款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