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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州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自治州国土资源局拟定的《自治州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州国土资源局要做好业务指导和协调落实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告自治州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二日 自治州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自治州国土资源局) 为切实做好自治州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08年我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预防为主,以改善地质环境,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稳定为目标,以突发性地质灾害为重点,以地质灾害调查为基础,以科学技术为依托,以调查、监测(群测群防为主)、治理为主要手段,提高地质灾害的预测预警能力和防治水平,建立和完善防灾减灾体系等长效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博州提供有力保障。 二、我州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及地质灾害隐患分布 我州地质灾害发育特征:我州地处天山北麓,准噶尔盆地西北部,北、西、南三面为山地环绕,地势陡峭,地形复杂,山区地质灾害的发生多于平原区。我州发生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诱发因素多是强降水、融雪、地震及人为对边坡的破坏及人工振动等。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多集中在3-5月融雪季节和6-9月降雨季节。 我州地质灾害隐患主要分布:博州西、南、北部山区及山前冲积带;北疆铁路、精伊霍铁路、奎赛高等级公路、西气东输二线、中哈石油管道博州段等重要交通、运输干线;博乐市五台石灰岩矿区、赛里木湖喇嘛苏铜矿、精河县莱历斯高尔钼矿、温泉县北达巴特铜矿等矿区;赛里木湖区域及博尔塔拉河、精河、鄂托克赛尔河、大河沿子河、保尔德河、夏尔西里河等河流沿线;精河下天吉水库、温泉县鄂托克赛尔水库、阿拉山口供水与生态建设工程、五一水库、七一水库等水利工程。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㈠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虽然我州地质灾害发生频率不高,但也时有发生,如2007年因气候变化致使雨水增多及其他因素,精河县茫丁乡巴音阿门村乌吐劲夏草场发生了“7·23”山体滑波地质灾害,造成了20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因此,我州地质灾害防治任务依然艰巨而紧迫,各县市、口岸、赛里木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以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各级要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系统,主要领导要对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及时研究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建立完善责任制,将具体工作层层落实到人。对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要按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㈡ 编制年度防治预案,落实各项防灾制度。各县市、口岸、赛里木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地质专项应急预案。在每年汛期来临之前,要组织国土资源、建设、水利、交通、旅游等部门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调查,特别要对山洪多发且可能诱发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的地区进行重点调查,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三查”(排查、巡查、核查)制度、“两卡”(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和灾情报告制度,把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值班电话:0909-6288018、6288006(传真)。 ㈢ 进一步推进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各县市、口岸、赛里木管委会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防群测网络,层层实行目标责任制。对确定的地质灾害防治重点,要明确监测、预防责任人。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要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以提高迅速发现险情,及时预警自救的能力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