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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精神,切实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和餐厨废弃物管理问题,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分工 (一)市、县(市、区)政府。“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实行市、县(市、区)长负责制。各市、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本地的“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统筹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有关部门。 农业部门负责畜禽养殖环节投入品的监管,依法查处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违法行为。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食品生产环节监管,依法查处以“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等非食用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监管,要加强对流通环节经营食用油的监督,严厉打击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餐饮服务环节监管,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行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单位的许可和监督管理;禁止有毒、有害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进入城市生活废弃物处理系统。 环保部门负责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处置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环保竣工“三同时”验收工作,依法监管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排污情况;负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超标排放油脂废水等环境违法行为。 商务部门负责餐饮业行业管理,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指导,引导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地沟油”流入预防机制,引导餐饮企业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各项管理制度,发挥餐饮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倡导餐饮企业诚信经营。 公安部门负责对构成犯罪的制售“地沟油”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并做好食品安全执法监管配合工作。 (三)生产经营单位。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单位和油脂加工、经营单位对其产生、收集、运输、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和生产经营的油脂负主体责任。要坚持诚信守法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执行生产卫生标准和操作规范,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加强对食品原料的检验检测,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二、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 (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开展对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加工食用油的违法行为。以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品加工厂为重点单位,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所用食用油质量和进货渠道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或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 (二)食品流通销售环节。以食用油销售者及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为重点,严厉查处和打击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行为。严格规范销售者主体资格,监督食用油销售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依法监督销售者把好食用油进货关,监督食用油销售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三)餐饮服务环节。以城市(镇)、农村、矿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地区的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为主要对象,开展监督检查,主要查验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索证索票记录,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对使用“地沟油”的餐饮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废弃油脂提炼环节。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提炼“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对发现的问题追查到底,对黑窝点一律取缔,严厉打击有关违法行为。 三、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 各设区市政府要制定和完善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合理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