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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发[2008]3号
【颁布时间】 2008-03-04
【实施时间】 2008-03-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27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合肥市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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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抓好制度创新。坚持改革创新,适应从源头上加大预防腐败力度的需要,针对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针对一些腐败行为常常采用边缘的、间接的、隐蔽的方式进行的实际和特点,结合我市各项改革创新工作的推进,制定出台一批新的制度和规定,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以规范权力正确行使,消除滋生腐败的条件和空间。

  

  (四)抓好制度落实。对修订、完善和创新建立的制度进行汇编,并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制度的学习宣传工作,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为制度执行奠定思想基础。针对制度执行不力、不到位问题,研究制定反腐倡廉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综合考评办法,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着力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公信力。

  

  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中,要突出抓住以下四个方面重点:一是抓好市招管办、市重点工程局、市国资委、市投融资中心、市土地储备中心等近年新成立单位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二是对近年来我市改革发展中出台的一系列创新举措,如建设工程“六分开”、有效最低价中标、拆迁“三榜公示”、“超时默认制”和“缺席默认制”等,要抓好巩固和完善,已经形成制度的要抓好执行,没有上升为制度的要抓紧形成制度。三是抓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教育医疗收费、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保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管理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四是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监督制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转变作风等方面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点,哪个领域、环节和方面的问题突出,就重点抓好哪个领域、环节和方面的制度建设,努力形成各具特色、切实可行、严密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三、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步骤

  

  全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从2008年2月下旬开始到3月底结束。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及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有关要求,充分认识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明确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结合召开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市委、市政府对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第二阶段:健全制度。从2008年4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主要任务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现有反腐倡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和清理,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针对腐败现象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制度创新;针对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订贯彻执行制度的有效措施。具体要完成以下工作:

  

  1、清理制度。各县区、各单位根据市里下发的《关于做好制度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现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清理和审查,并按要求做好分类登记;根据全面清理和审查的结果,研究提出2008年度制度建设“立、改、废”的意见,报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这项工作必须在5月底前完成。

  

  2、完善制度。在各县区、各单位提出2008年制度建设“立、改、废”意见的基础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出台市级制度修订完善和创新目录,并督促各责任单位完成现有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对各县区和各单位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情况进行调研和督查。这项工作必须在7月底前完成。

  

  3、创新制度。围绕群众反映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分别召开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座谈会,推进重点领域的制度建设。各级各单位以创新精神集中出台一批新的制度和规定。这项工作必须在9月底前完成。

  

  4、落实制度。对各级各单位制度建立、完善和执行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制度创新的评奖。市里将适时召开一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交流会,宣传和推广制度建设好的经验和做法,促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深入开展。这项工作必须在10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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