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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发[2008]3号
【颁布时间】 2008-03-04
【实施时间】 2008-03-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27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合肥市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第三阶段:检查总结。从2008年11月开始到12月底基本结束。主要任务是,各县区、各单位对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总结报告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年底前,市里将派出检查组,对各级各单位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

  

  


  四、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组织领导

  

  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是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真抓实干,确保这项活动扎实有效地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单位要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市里成立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金龙同志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晓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雍成瀚同志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市监察局。各县区和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落实领导和工作责任。

  

  (二)明确工作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各级各单位都要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任务,特别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到具体负责领导和具体责任部门,明确工作要求和进度,并进行严格的考核。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牵头责任,结合业务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制度建设任务。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在党委、政府和驻在部门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作用。

  

  (三)坚持分层推进。要根据不同层面的特点推进制度建设。市级层面,将在研究制定《合肥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合肥实际,着重抓好事关全局、实践急需、条件成熟的反腐倡廉制度的制定,并加强对各级各单位特别是重点单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指导和督查,从总体上推进全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市直、省部属驻肥单位层面,要结合各自工作和业务特点,以制约权力为核心、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着重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推进制度创新,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围绕深化改革和强化监督抓好配套制度建设和规范工作流程的制度建设;围绕转变干部作风、提高行政效能、规范执法行为、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推进制度建设。县(区)层面,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围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环节和领域,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度的改革、完善和创新问题。

  

  (四)抓好几个结合。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要紧密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坚持统筹推进,抓好五个结合。一是巩固和深化相结合。把近年来我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特别是制度创新方面的做法总结好,大力宣传制度建设成果,营造执行制度良好氛围,使制度建设不断拓展、不断深化。二是重点和全面相结合。在全面推进各级各单位制度建设的同时,要加强重点单位的制度建设,抓好事关全局的重点制度建设,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建的工作局面。三是廉政建设与效能建设、审计监督相结合。通过廉政建设促进效能提速、环境优化和勤政水平,通过效能建设进一步巩固廉政建设成果。加强财务审计,注重审计结果运用,对发现的问题抓整改、早提醒,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预防作用。四是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相结合。把改革创新的成果及时转化为制度,以制度建设巩固改革成果。五是制度的制定、完善和督查、执行相结合,确保制度作用的长效发挥,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财、管物、管事的体制机制。

  

  (五)注重工作实效。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必须真正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努力取得看得见、管长远的实际效果。要把是否堵塞了制度漏洞、促进了制度落实、推动了工作开展作为检验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切忌搞形式、走过场。要更新制度建设理念,切实增强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既要注重基本制度,又要注重配套制度;既要注重惩戒性制度,又要注重激励性制度;既要注重实体性制度,又要注重程序性制度;既要注重制度的制定,又要注重制度的落实。

  

  各县区和各单位要根据本意见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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