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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县及以上城市裸土地面硬化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小城镇裸土地面硬化工作的绩效考评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考评的依据和内容 第三条 绩效考评依据:(一)《吉炳轩同志在市县调研期间关于治理城市脏乱差的指示精神》; (二)《黑龙江省城市裸土地面硬化实施方案》; (三)省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工作牡丹江现场会精神。 第四条 绩效考评的内容与方法: (一)组织管理:21分 1、传达贯彻省委主要领导讲话精神得2分。印发并召开会议传达,得2分,一种方式得1分,未传达不得分。 2、裸土地面硬化工作实施方案科学合理,落实到位,并报省厅备案得3分。制定《方案》得1分,落实到位得1分,报省厅备案得1分,未制定不得分。 3、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主管市县长为组长的领导机构,下设办事机构,落实责任分工,并报省厅备案得2分。成立机构得1分,未备案的扣1分。 4、建立了工作机制,确定了牵头部门,并召开联席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得2分。未确定牵头部门的扣1分,未形成会议纪要的扣1分。 5、统计上报工作,按照省厅黑建城[2010]197号文件要求,按时上报、数据准确得3分。数据不准扣1.5分,未及时上报扣1.5分,未上报不得分。 6、年度计划完成情况,2010年全部安排并完成的得5分。量力而行全面完成2010年度计划的得4分,未完成年度计划的不得分。 7、建立督办检查机制,开展联合检查,并通报情况的得2分。开展检查的得1分,未开展检查的不得分。 8、宣传报道。在媒体上报道和印发简报的得2分,少一项扣1分。 (二)实施效果:79分 1、裸土地面硬化工作:32分 (1)主次干道硬化,抽查2条主干道,2条次干道,每条路检查2公里长。道路平整,边石顺直,道路无明显破损、坑洼、积水得8分。每发现1处瑕疵扣1分,扣完不得分。 (2)人行道路硬化。抽查2条主干道,2条次干道,每条路2公里长。城市主次干道人行道铺装率100%,铺装平整,协调、美观,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得4分。每发现1处瑕疵扣1分,扣完不得分。 (3)巷道硬化。抽查计划内的巷道4条,每条巷道检查0.5公里,道路平整,无明显的破损、坑洼、积水,两侧无裸土,得4分。每发现1处瑕疵扣分,扣完不得分。 (4)城市出入口硬化。抽查2个出入口,道路平整、无明显破损、坑洼、积水、污物得4分。每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不得分。 (5)城乡结合部硬化。抽查2处计划安排的城乡结合部。道路硬化,道路两侧绿化,路边无垃圾污物得4分。每发现1处明显问题扣1分,扣完不得分。 (6)主次干道及绿化带两侧硬化。抽查主次干道各2条,每条2公里,检查道路两侧、绿化带两侧、直到建筑物散水坡为止无死角死面、无裸露土得4分。发现1处瑕疵扣1分。 (7)庭院硬化绿化。抽查4个庭院,庭院裸土全部硬化绿化得4分。每个庭院1分,每个庭院有1处裸土不得分。 2、绿化超高土治理工作:20分 (1)树池超高土治理。检查主次干道树池100个,树池无超高土并采取草坪砖、草皮、鹅卵石等措施覆盖得4分。每发现1处超高土扣0.1分,发现1处未覆盖或覆盖不合格扣0.05分,扣完不得分。 (2)花坛超高土治理。抽查10个花坛。花坛覆土全部低于花池5厘米以上得4分。发现1处不合格扣0.5分,扣完不得分。 (3)道路两侧绿化带、分车带超高土治理。抽查主次干道各2条,每条2公里。绿化带、分车带覆土低于路边石5厘米以上得4分。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不得分。 (4)庭院绿化超高土治理。抽查10个庭院,庭院无绿化超高土得4分。每发现1处超高土扣0.5分,扣完不得分。 (5)绿地超高土治理。抽查大型绿地4块,无超高土得4分,发现1块扣1分,扣完不得分。 3、建筑工地和残土运输管理工作:27分 (1)工地围挡。抽查3个建筑工地。建筑工地围挡符合标准要求,主要街道高度不低于2.5米,次要街道不低于1.8米,且围挡严密美观得3分。每发现1处工地不达标扣1分,扣完不得分。 (2)主体封闭。抽查3个工地。主体封闭要符合进度要求,且封闭严密得3分。发现1处工地不合格扣1分,扣完不得分。当不具备检查条件时,按照主项的加权平均值计入。 (3)场地硬化。抽查3个工地。施工道路和出场口必须硬化,除规划材料机具堆放外,其余裸土要全面硬化或绿化。满足上述要求的3分。发现1处不达标扣1分。扣完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