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建发[2010]21号
【颁布时间】 2010-10-15
【实施时间】 2010-10-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45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优良示范工程、优秀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2、思想道德先进,业务(技能)素质较高,有创业创新能力。在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方面发挥聪明才智,取得优异成绩。
  3、决策民主管理规范,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管理和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科学、民主、规范。坚持文明、优质、诚信的服务理念,服务工作不断创新,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社会满意度和公众认可度高,服务质量和工作质量居全省同行业同岗位领先水平。
  4、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创新工程深入开展。深入开展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在职工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晋级、技能带头人“五位一体”职工素质提升工程中成绩突出。深入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改进工艺设备和技术,大力推广先进操作经验,技术能力、创新成果和工作业绩在全省同岗位中居领先水平,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业绩突出。
  五、“创三优”的申报时间和程序
  (一) 申报时间。“创三优”的申报分为五次,每半年申报一次。第一次申报时间是2010年12月,第二次申报时间是2011年6月,第三次申报时间是2011年12月,第四次申报时间是2012年6月,第五次申报是2012年12月。
  (二)申报程序。首先,拟申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符合评选条件,经所在单位和部门的基层党组织同意,并进行公示,做到公开、公正,得到群众的认可。其次,基层组织拟申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过所在市(地)级的建设部门、有关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同意。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厅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厅直属机关党委)。厅“创三优”指导督察组将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验收,报经厅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厅党组正式命名。
  附件2: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创建优质服务窗口申报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主要

事迹

(1000字以内)

主要

事迹

 

所在

单位

意见

(党委、支部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市主管部门意见

 

(党组、党委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创建优良示范工程申报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主要

事迹

(1000字以内)

主要

事迹

 

所在

单位

意见

(党委、支部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市主管部门意见

(党组、党委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创建优秀共产党员先锋岗申报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单位

 

性别

 

民族

 

学历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职务/职称

 

通信

地址

 

邮编

 

电话

 

个人

简历

 

主要

事迹

 

 

 

 

 

(1000字以内)

 

 

 

 

 

主要

事迹

 

所在

单位

意见

(党委、支部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市主管部门意见

(党组、党委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