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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京发改[2010]1830号
【颁布时间】 2010-10-20
【实施时间】 2010-10-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52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2010年度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励的通知

[接上页]
4、推荐单位:指按照有关推荐渠道要求,具有推荐资格的组织推荐项目的单位,在“推荐单位”处加盖推荐单位(或科技主管部门)公章。
  5、项目名称可否公布:选填“可”或“否”。
  6、推荐等级:指由推荐单位最终确定的该项目的推荐等级,选填:“一等”、“二等”或“三等”。
  7、推荐奖励类别(选项):可从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的6个奖励类别中选填一项,即:①技术开发项目;②新技术集成项目;③先进技术推广应用项目;④社会公益项目;⑤重大工程项目;⑥技术发明。项目适宜推荐何种类别奖励应参照《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励管理办法》中有关奖励类别说明及其相应评定标准后确定。
  8、成果登记号:项目按照相关行业规定所取得的科技成果登记号。
  9、关键词:填写从项目内容中抽选出来的用以代表主题内容信息的单词或术语,尽量使用汉语主题词表中的词,最少提供三个关键词。
  10、学科分类代码:根据本项目的主要技术创新点,参照《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按照本项目所属的学科分类填写相应代码。可同时给出项目所属相关学科相应学科分类代码,但不应超过三个。
  11、任务来源:本项最多选2项。
  国家(部门、地方)计划(基金):系指正式列入国家(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有关部门)计划(有关基金)的项目。
  独立集团公司:系指列入中央直属能源企业计划的项目。
  横向委托:系指非隶属关系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委托研究开发的项目。
  自选:系指自立课题、自有资金进行研究开发的项目。
  其他:凡不属上述各类的项目均列入本栏。
  12、计划(合同)名称和编号、研究起止时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二、项目简介
  简明扼要地介绍项目所属科学技术领域、主要科技内容、技术经济指标、促进行业科技进步作用及应用推广情况,同时不泄露项目的核心技术,可用于该项目的公开宣传和编辑《获奖项目成果汇编》。要求不超过800个汉字。
  三、主要技术创新点
  是项目的核心部分,也是评价项目、处理异议的主要依据。主要技术创新点包括在技术思路、关键技术及系统集成方面的创新,是项目详细技术内容在创新性方面的归纳与提炼,应简明、扼要地阐述。要求不超过800个汉字。
  四、项目详细内容
  应当按照《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推荐书》规定的栏目内容及本说明的有关要求,详实、准确、全面地填写。
  1、立项背景:应简明扼要地概述立项时国内外相关科学技术状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尚待解决的问题及立项目的。要求不超过800个汉字。
  2、详细技术内容:是评价该项目是否符合授奖条件的主要依据,应按照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各类项目的评定标准,对项目进行阐述。
  技术开发类:该类项目应突出关键技术的创新性、技术水平、已具有或潜在的市场竞争力、所取得的或潜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以及对促进能源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作用等。
  新技术集成类:该类项目应突出系统集成的创新性、整体技术水平、实用化程度、所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推广应用前景,以及对促进能源科技进步的作用等。
  先进技术推广应用类:该类项目应突出在推广应用过程中的创新性和技术难度、已推广应用面占能源行业可推广应用面的比例即推广应用效果,以及所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社会公益类:该类项目应突出科技创新程度或技术难度、技术水平、实用化程度或推广应用前景、所取得的或潜在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以及对促进能源科技进步或社会和谐发展的作用。
  重大工程类:该类项目应体现团结协作、联合攻关的成果;突出关键技术、系统集成和系统管理等方面的创新性;突出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总体技术水平、所取得的和潜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对解决同类工程项目的热点、难点和关键技术问题的示范作用,以及对推动本领域的科技发展的作用等。
  技术发明类:该类项目应突出关键技术的创造性和先进性、已具有或潜在的应用前景、所取得的或潜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以及对促进能源科技进步的作用和意义等。
  凡涉及该项技术实质内容的说明、论证及实验结果等,均应直接叙述,一般不应采取见“xx附件”的表达形式,必要的图示应就近插入相应的正文中,不宜另附。
  该栏目应对项目的总体思路、技术方案、实施效果等进行全面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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