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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固原市政府
【发文字号】 固政发[2010]109号
【颁布时间】 2010-10-15
【实施时间】 2010-10-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52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三、加快中医药人才培养
  1、依托宁夏医科大学、宁夏师范学院,优化我市中医药人才培养的层次和专业结构,培养合格中医药人才。面向城市社区和农村培养实用型中医技术人才,围绕中药产业培养中药专业人才。建立和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学科带头人、技术骨干、专科人才的培养。重视中医药管理人才和外向型人才的培养。开展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和城市社区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逐步为我市培养100名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骨干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全科医师、200名乡村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到2015年实现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中医临床技术人员,每个社区都有中医类别全科医师,村卫生室有能力运用中医或中西医两法的乡村医生。
  2、开展中青年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工作,培养一批优秀中医临床骨干及学科带头人,使其成为各级中医医院中特色专科建设的技术骨干。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通过名中医药专家言传身教,培养一批中医理论扎实、临床技术精湛、医德医风高尚的新一代中医药名家。切实抓好本地区师承工作。到2015年,逐步培养10名中医学科带头人、50名中医专科技术骨干、3名区级名中医、10名市级名中医。
  3、制定稳定的中医药人才引进政策,大力引进中医药创新型、临床实用型和有独特技术专长的人才。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中医药人才合理流动。建立健全中医药人才激励机制和奖励制度,对承担自治区和市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指导老师,凡做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业绩、得到区内外同行专家一致公认的,可优先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每4年开展一次市名中医评选,培养一批德技双馨的名中医。中医药人员职称晋升以医古文代替外语考试,对在乡村工作10年以上的中医药人员在中级以下(含中级)职称晋升时免考医古文、免交论文,但需要提交一篇临床中医工作经验总结;对有突出贡献、临床经验丰富的中医药技术骨干在职称晋升时免考医古文。
  四、支持中药科技产业化发展
  1、开展全市中药材资源普查,建立中药材数据库和道地药材种植资源库。加强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建立道地药材原产地保护区。加强道地药材优良品种选育、审定及配套技术研究,建立中药材良种繁育体系和良种培育基地。结合农业和林业产业结构调整,重点支持隆德县集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引导有实力的企业投资中药道地药材规范化种植,打牢中药产业发展的基础。集中扶持培育六盘山药业、伊正回药、明德中药饮片中药企业,培植和壮大中药生产龙头企业,力争到2015年培育1个自主创新能力强、知名度高的大型中药企业。
  2、加快中药材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支持中药新品种的研究和中药材、中成药的开发。支持中药制剂的研究与利用,鼓励将名老中医、回医专家验方开发为使用方便的中药制剂;验方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药事委员会的备案记录、调剂记录和临床病历,均可作为使用历史的证明资料,依法简化制剂申报程序,加快审批。按照自治区制定的医疗机构院内中药制剂调剂使用办法,鼓励、支持、指导符合药品质量标准和管理规范的中医医疗机构配置的制剂在指定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医疗机构可委托gmp达标的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加工配置中药制剂。
  3、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努力在全市建成中医特色明显、技术优势互补、规模效益突出、创新能力较强的中医药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群体。运用现代科学方法和传统中医药研究方法,加强中医药基础理论和临床研究,特别是在疑难重病和关键技术方面的研究。
  4、中医医疗机构要运用必要的现代化科技设备手段,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和急诊抢救能力;综合医院要建设好中医科,提高诊疗水平,鼓励西医人员学习中医和中医人员学习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相互融合,共同提高,加强中西医结合对重大疾病及疑难疾病防治的研究,扶植一批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不断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繁荣中西医结合学术,推动中西医结合发展。
  5、加强市回医药研究机构软硬件建设,支持回医药研发科研立项,建立回族医药研究与临床应用的技术研发中心,发挥“龙头”作用。鼓励各级中医药医疗、科研、教育机构和中医药企业,开展回族医药研究与技术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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