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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固原市政府
【发文字号】 固政发[2010]109号
【颁布时间】 2010-10-15
【实施时间】 2010-10-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52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五、促进中医药文化建设
  1、以中医医疗机构为载体,以大力培养和倡导中医药文化的价值观念为核心,以营造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中医药文化氛围为重点,以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中医药服务为目的,融合时代文化特征,大力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在服务理念、环境形象、建筑风格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特征。开展回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与保护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创造中医药文化园区、博物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中医药的宣传,扩大影响,提高公众对中医药的认识。通过中医药文化建设,使人民群众从诊疗环境、就诊方式、服务态度等方面切实感受到独特的中医药服务。
  2、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国内外合作与交流,不断扩大固原中医药、回医药的影响。积极吸引各种先进技术和资金,共同开展中医药研究开发。
  六、完善中医药发展保障措施
  1、各级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中西医并重”,切实履行好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职责。把中医药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促进中医事业与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制、科技、教育、税务、物价、药品监督等部门要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推动中医药及回医药发展的强大合力。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在实施重大卫生项目时,要统筹考虑,重点安排,充分利用中医药及回医药资源。
  2、各级政府要按照建立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将中医药经费单独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市财政设立中医药预算内专项经费,并随着财力增长逐年增加,重点扶持中医药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学科(专科)建设、农村中医药和中医药回医药研究开发、适宜技术推广等项目。在公立中医医院实行中医药服务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并与财政补助挂钩。对政府举办的中医医院补偿予以倾斜,2010年,将中医医院编制内人员工资的差额补助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0%,并随着事业发展和政府财力增强,逐步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支持力度,确保中医医院突出中医特色优势。合理制定中医正骨、针灸、推拿等中医特色诊疗项目和体现名老中医专家诊疗技术服务劳务价值的收费标准,鼓励医疗服务机构应用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开展医疗服务,降低医疗费用。
  3、进一步强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的职责,充实中医药管理力量,积极发挥规划、指导、监管作用,切实加强全市中医行业管理。依法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技术人员的准入管理,规范中医药服务行为,保证中医药服务安全。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加强中医药法制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发挥中医药专业学会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建立完善中医药行业组织和行业标准,在中医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科研立项、成果评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等方面,实行以中医药专家为主组成的专家委员会的同行评议制度。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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