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六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六政办[2008]12号
【颁布时间】 2008-02-29
【实施时间】 2008-02-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55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六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六办发[2006]33号文件(转发《市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加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建设,健全由县、乡、村(居、单位)、组(楼)四级共同组成的人口计生工作网络,发挥人口计生工作的网络优势;配齐配强县、乡两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和群众工作队伍,达到每个乡所有一名在岗在编的执业助理医师以上人员;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建立以岗位练兵、在岗培训、继续教育为主要内容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各级干部、专业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从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计划生育干部,认真落实好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报酬、待遇和职称评聘工作,充分调动计划生育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建设小康六安、和谐六安作出贡献。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