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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区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盟市卫生局,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内蒙古自治区健康教育研究所: 现将2008年全区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2008年全区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工作要点 一、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增强社区卫生服务功能 1.认真落实2007年全区社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力度继续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文件,各级政府要继续重视对社区卫生事业的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卫生的监督管理,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快速发展。 2.加快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建设规划,调整城市卫生资源,以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为重点。今年内各地要完成盟市所在地7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任务,其中,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要完成盟市所在地8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任务。同时,要认真清理整顿社区卫生服务站,坚决取消不能承担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个体诊所所挂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牌子,树立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良好形象。 3.落实社区卫生经费投入。自治区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安排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经费。各盟市要落实配套补助经费,补助经费要达到城镇居民人均至少10元的标准。各地要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经费和设备经费,创造开展社区卫生的基本工作条件。 4.抓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示范建设。要依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建设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形成功能布局合理,设备设置基本齐全,规章制度基本完善的示范点。在年底,每个盟市所在地都要有合格的2~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示范点。 5.推动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各地要统一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的服务要求和服务行为。 6.落实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制度。各地要定期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与补助经费挂钩,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向以健康为核心,深入社区,深入家庭的服务模式转变。 7.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岗位培训。要继续举办在职人员的转岗、适宜技术培训班,要重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人员的培训,有计划选派人员参加全科医师提高培训。逐步建立一支以全科医师为主体,包括中医、西医、公共卫生、护理、药学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社区卫生管理人员的社区卫生人才队伍。 8.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政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的比例要达到80%以上。要建立公立医院、预防保健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工合作机制,积极推行首诊负责制、逐步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加强社区基本用药管理。 二、加强妇幼卫生工作 坚持妇幼卫生的公共卫生性质。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深化妇幼卫生改革,夯实妇幼卫生工作基础,推动妇幼卫生事业快速发展,为保护和促进我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 1.加强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服务能力建设。要重点采取措施,规范管理。改善产科工作条件,严格操作规程,提高产科的孕产妇急危重症综合抢救技术水平,减少县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孕产妇死亡个数,降低全区孕产妇死亡率。 2.做好妇幼卫生项目。要重点实施“降消”项目。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强对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的领导和组织管理。要重点提高项目旗县的孕产妇急危重症的抢救能力,落实“降消”项目的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工作,严格贫困救助资金的使用管理,逐步扩大贫困救助范围。积极协调各级财政落实配套资金。要加强项目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要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母子系统保健项目、生殖健康项目、郭氏基金会妇幼项目、意大利援助妇幼卫生项目、卫生部高级产科生命支持项目的年度工作任务。启动全区妇幼卫生监测与出生缺陷防治项目,提高妇幼卫生监测能力,加强生殖健康教育,降低神经管缺陷发生率。完成项目任务,达到项目年度目标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