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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七、积极探索,不断改进监管方式,加快促进我市银行业自身经营模式和发展方式的转变 一是继续深入推进和不断深化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转变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认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银行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内在统一性,自觉转变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加快体制改革和服务创新,找准服务经济、加快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和突破口,主动适应、服务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二是按照“全省银行业信贷精细化管理”活动要求,大力推进内部体制机制改革,大力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探索差异化的经营模式,明确战略定位,加快业务模式、管理模式、盈利模式和薪酬激励机制转变,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要按照银监会信贷新规的要求,加强信贷资金“实贷实付”、“受托支付”管理,确保银行信贷资金真正进入实体经济,有效防控信贷风险,保持全市金融运行的良好态势,为更好地支持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三是充分发挥银行监管的作用。通过审慎监管会议、金融形势分析通报会、走访座谈等形式,引导各级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转变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自觉适应和服务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同时,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将银行业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高管人员履职考核、“良好银行”评选和年度监管评价挂钩,不断增强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八、加强银行业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激励措施,不断改善襄樊金融发展环境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为银行业支持全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一是推动各县(市)政府成立专门的金融协调办事机构,代表政府规划属地金融产业,扶持地方中小型金融机构发展,协调处理金融机构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建立与上级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机制,重点推介襄樊经济社会与金融发展、信贷需求项目、信用环境建设、金融债权保护和信贷激励政策等情况,帮助我市各银行机构争取上级信贷管理的政策倾斜,推动提高其在系统内的优先发展地位。三是进一步加大考核奖励力度,适当提高银行信贷投入奖励标准,充分调动辖内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