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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1、市政府继续支持呼铁局多元经营发展工作,最大限度给予优惠政策,在滨河新区适当位置有偿为呼铁局提供土地,支持呼铁局投资发展中心新建综合办公大楼。此项工作由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负责。 12、市政府同意对呼铁局原包头铁路分局1991年以来已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书的乌海铁路土地,予以换发新版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其他在乌海地区已经使用但尚未办理土地登记的铁路用地,依法申请土地登记。此项工作由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负责。 13、呼铁局在乌海境内进行的铁路电气化线路改造工程新增的建设用地,市政府将协助办理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手续。乌海西站公铁立交桥改造问题,由呼铁局与市政府共同调研,尽快提出在站北另行选址的改造方案后,上报铁道部,争取列入包惠电气化线路改造工程。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乌达区政府负责。 以上各项工作的负责单位排在前面的为牵头部门。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并主动与铁路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对接,确保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尽快落到实处。 附:呼铁局与乌海市政府《关于呼铁局对乌海市运力支持和乌海市城市拆迁改造土地置换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略)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