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3火电结构调整面临机遇。按照建设“两型”社会的要求,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深入,国家继续实行“上大压小”政策,加快大型热电联产等清洁高效项目建设,对优化电力结构提供了发展空间。 4电网保障能力不断增强。随着特高压通道等主网架的建设和城乡电网改造升级,电网输送能力和运行水平进一步提高,对加快电源建设和安全可靠供应提供了重要保障。 不利因素: 1资源约束加大。省内煤炭资源严重短缺,三分之二以上需要省外调入。电煤储运能力不足,应急机制不完善,煤炭将长期处于“紧平衡、高价位”运行状态。水资源严重短缺,不仅影响燃煤电站大规模建设,而且制约了水电、核电的发展。 2火电建设难度增大。京津冀地区属于环境敏感区域,国家大力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严格控制京津冀地区新建、扩建除“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以外的其他燃煤发电项目,一批火电项目难以实施。 3新能源发电仍受制约。一方面,受光伏发电成本高、水力发电资源少、生物质发电规模小、核电前期工作滞后的影响,短期内难以大规模发展。另一方面,扶持政策不系统,发电价格机制尚未形成,行业标准和服务体系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能源发电规模化发展。 “十二五”是电力发展的关键5年,必须增强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电力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障电力供应为基础,以优化电力结构为主线,以节能减排为抓手,建设清洁高效电源项目,增强智能电网支撑,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切实转变电力发展方式和全社会用能方式,构建稳定安全的电力供应体系,满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需要。 (二)基本原则。 1即期调节与长远发展相结合。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推动发电企业和大用户直接交易。按照“适度超前”的要求,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为电力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2存量调强与增量调优相结合。继续实施“上大压小”,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电力装机整体水平。加快新能源发电和大容量、高参数燃煤火电项目建设,提高清洁能源发电比重,优化电源结构。 3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相结合。充分利用煤矸石、煤层气、工业余能、城市垃圾等资源,加快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积极推进热电联产,鼓励采用先进使用技术和装备,提高节能减排水平。 4主网建设与配网升级相结合。按照“送的出、落的下、用的上”要求,加快特高压通道和主干电网建设,提高电网支撑能力。大力推进城乡电网升级改造,提高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改善城乡居民用电条件。 5市场主导与政策推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电力建设。切实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力度,在资源配置、财税支持、市场准入、协调服务上加强政策引导。 (三)发展目标。通过采用产值单耗法、线性模型法、弹性系数法等进行综合测算,预计2015年,全社会用电量为3810亿千瓦时,年均增长81%;最大负荷6150万千瓦,年均增长84%。按照备用容量18%考虑,届时全省需电力装机7260万千瓦。扣除接受外送电力1600万千瓦(按维持现有受电容量比例22%考虑),省内需电力装机5660万千瓦(其中风电、光伏发电、小水电均按装机容量10%计算出力)。 主要发展目标是: 1电力装机:到2015年,全省发电装机容量达到6565万千瓦。其中,燃煤火电5360万千瓦、水电205万千瓦(含抽水蓄能电站130万千瓦、小水电75万千瓦)、风电900万千瓦、生物质能发电70万千瓦、光伏发电30万千瓦。新能源发电占省内全部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达到15%,比2010年提高8个百分点。火电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占全部火电装机容量的比重达到816%,比2010年提高11个百分点。 “十二五”期间,全省新增发电装机容量2413万千瓦,年均增长95%。其中,燃煤火电1690万千瓦。 2电网建设:“十二五”期间,累计完成投资1652亿元,是“十一五”电网投资的185倍。新建1000千伏变电站4座,新增变电容量2700万千伏安,线路3424公里;新建特高压直流换流站1座,容量750万千伏安,特高压直流线路1855公里;新建扩建500千伏变电站29座,新增变电容量4240万千伏安,线路3629公里;新建扩建220千伏变电站138座,新增变电容量4170万千伏安,线路9546公里;新建扩建110千伏变电站410座,新增变电容量2743万千伏安,线路5832公里,基本形成结构合理、运行高效的坚强电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