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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海省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2008]23号
【颁布时间】 2008-02-27
【实施时间】 2008-02-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63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计划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计划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青政〔2008〕23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2007年初省政府与各州(地、市)政府签订的《青海省2007年耕地保护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目标责任制领导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受省政府委托,省国土资源厅对全省各地区2007年度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计划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为进一步推动全省耕地保护工作,省政府决定对2007年度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计划目标责任考核获得优秀的海南州政府、海北州政府、海东行署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希望受表彰的地区戒骄戒躁,继续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确保本区域内新增建设用地与当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各州(地、市)政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把基本农田保护作为耕地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资金的投入,以建设促保护,确保全省813万亩耕地面积不减少和80.5%的基本农田保护率不降低。

  

  附件:全省州(地、市)政府领导班子2007年度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计划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

  

  
青海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全省州(地、市)政府领导班子

  2007年度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计划目标

  责任制考核结果

  


  受省政府委托,省国土资源厅对全省州(地、市)政府领导班子完成2007年度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计划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具体考核结果如下:

  

  


  西宁市政府

  

  西宁市政府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资源保护的关系,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明确各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辖区内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市、县(区)、乡(镇)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落到实处;积极争取和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加大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力度。2007年批次报国务院批准农用地征用转用165.12公顷,基本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保护做到市、县、乡(镇)、村四级备案,图、表、册等档案材料齐全,划定基本农田1581块,建立标志牌144个。确保了全市17.85万公顷的耕地保有量和13.566万公顷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完成了与省政府签订的《责任书》目标任务。考核评定成绩为95.6分。

  

  


  海东行署

  

  海东行署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措施,层层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把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量化到县、乡政府;严格执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从严控制非农建设项目,强化基本农田监督管理,不定期进行巡回检查,有效遏制了在基本农田内挖沙、取土、植树造林等行为;全区各类建设占用耕地207.8公顷,收取开垦费723.7万元,专项用于耕地占补平衡任务,保证了全区耕地保护面积不减少;基本农田保护做到地区、县、乡(镇)、村四级备案,图、表、册等档案资料齐全。较好地完成了与省政府签订的《责任书》目标任务。考核评定成绩为96.3分。

  

  


  海北州政府

  

  海北州政府切实加强全州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监督管理,层层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州国土资源局、监察局、农牧局联合发文,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进行联合检查,对全州基本农田进行核实,全部落到了地块和农户;严把建设用地审批关,在保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提下,引导和鼓励建设项目利用劣地、荒地、空闲地,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严格执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将基本农田标注在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做到州、县、乡(镇)、村四级备案,图、表、册等档案资料齐全。截至目前,全州共划定基本农田地块869块,新设立标志牌20块。确保了全州6.84万公顷的耕地保有量和5.78万公顷的基本农田面积,保护率达到84%,较好地完成了与省政府签订的《责任书》目标任务。考核评定成绩为96.6分。

  

  


  海南州政府

  

  海南州政府把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工作作为国土资源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履行职责,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把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2007年初,州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州基本农田保护划定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提出措施,主管领导采取实地调研和成立联合检查组进行检查的方式进行督查,强化基本农田监督管理;下大力气对全州基本农田的家底进行了全面核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将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落实到村社、农户、地块和图上,设立永久性保护标志牌87块;全年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的耕地占补平衡,按规定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委托省国土资源厅进行异地平衡。积极申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确保了全州10.38万公顷的耕地保有量和8.95万公顷的基本农田面积,保护率为86%,较好地完成了与省政府签订的《责任书》目标任务。考核评定成绩为97.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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