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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海省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2008]23号
【颁布时间】 2008-02-27
【实施时间】 2008-02-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63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计划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接上页]


  


  黄南州政府

  

  黄南州政府明确职责,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五不准”的规定;全年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的耕地占补平衡,按规定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委托省国土资源厅进行异地平衡,严格执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积极申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的目标任务;基本农田保护做到州、县、乡(镇)三级备案,图表、册等档案材料基本齐全,确保了全州2.45万公顷的耕地保有量和2.02万公顷的基本农田面积,保护率达到82%,完成了与省政府签订的《责任书》目标任务。考核评定成绩为91分。

  

  


  海西州政府

  

  海西州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州、县、乡、村四级层层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护的措施和目标管理责任落到了实处;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和动态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基本农田管理;严格执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特别是耕地;基本农田图、表、册、标志牌齐全,做到了州、县、乡(镇)三级备案,确保了全州4.74万公顷的耕地保有量和4.14万公顷的基本农田面积,保护率达到87%。完成了与省政府签订的《责任书》目标任务。考核评定成绩为95.8分。

  

  


  玉树州政府

  

  玉树州政府进一步明确耕地保护责任,制定下发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和《耕地保护责任制度》,州、县、乡、村四级层层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护的措施和目标管理责任落到实处;认真开展基本农田核查划定工作,基本实现一户一证。落实资金13万元,规范基本农田图、表、册等基础资料,设立了68个基本农田标志牌,确保了全州1.77万公顷的耕地保有量和1.35万公顷的基本农田面积,保护率达到76%,完成了与省政府签订的《责任书》目标任务。考核评定成绩为91.1分。

  

  


  果洛州政府

  

  果洛州政府主管领导与各县政府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护的措施和目标管理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细化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规范基本农田图、表、册等基础资料,确保了全州0.17万公顷的耕地保有量和0.12万公顷的基本农田面积,保护率达到71%,但基础性工作薄弱,需进一步加强。考核评定成绩为88.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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