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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2010]90号
【颁布时间】 2010-11-04
【实施时间】 2010-11-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69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几项重要工作任务1-9月份完成情况的通报

[接上页]


  三是挖掘结构减排潜力。减排量有缺口的市,要进一步加大对排污量大、工艺落后的产能的淘汰力度,挖潜结构减排项目潜力。要对辖区内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摸排,具备条件的,抓紧实施深度治理,增强减排能力。

  

  四是继续加强监督监管。全面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管,确保全年监测与监察系数不低于1.8%。各地和有关部门必须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减排目标的通知》(皖政办〔2010〕58号)中提出的有关整改要求督促落实到位,重点项目、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重点督查,必要时采取驻点督办。

  

  五是强化奖惩措施。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和企业,强化处罚措施,加大处罚力度。要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和环评区域限批。同时,对超额完成减排任务的地方和减排工程运行情况好的企业予以奖励。

  

  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一)全省情况。

  

  1-9月份,全省实现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4187.64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93.06%。

  

  (二)各市情况。

  

  1-9月份,17个市实现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均超过了年度任务的80%以上,其中,滁州、铜陵、池州市等已完成全年任务,合肥、芜湖、阜阳市等完成全年任务的90%以上。合肥、芜湖、蚌埠市等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总和占全省的58%。(详见附表3)。

  

  (三)年内工作要求。

  

  一是推进芜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继续抓好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工作。

  

  二是以市为主,以技术创新百家示范企业、千家培育企业为重点,遴选和实施一批科技攻关项目。

  

  三是办好芜湖科普产品博览会,组织参与深圳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

  

  四是启动建设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

  

  五是开展2010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和认定,以及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评价工作。抓好“十二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

  

  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

  

  (一)全省情况。

  

  据初步统计,1-9月份,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4866亿元、增长22%,实现工业增加值2388亿元、增长30%,实现营业收入14636亿元、增长25%,缴纳税收780亿元、同比增长39%。截至9月末,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共有22.4万户,较上年末增加3.2万户;个体工商户131.2万户,较上年末增加6.1万户。

  

  (二)各市情况。

  

  据初步统计,1-9月份,各市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增幅均大于同期地区生产总值增幅。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增长较快的有合肥、亳州、池州、宣城、马鞍山、阜阳、芜湖市等,其中合肥、亳州、池州市等增幅均达到24%;非公有制经济工业增加值增长较快的有池州、亳州、芜湖市等,其中池州市增幅达40%;非公有制经济营业收入增长较快的有铜陵、滁州、宣城市等,其中铜陵市增幅达42%;非公有制经济税收增长较快的有亳州、宣城、合肥市等,其中亳州市增幅达62.3%(详见附表4)。

  

  (三)年内工作要求。

  

  一是全力办好安徽省与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合作发展会议,精心谋划、精心筹备,确保完成签约项目总投资额3000亿元的目标任务。

  

  二是引导民间投资参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和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

  

  三是开展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贯彻情况的考核,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负担的监督检查。继续创新方式,不断缓解非公有制企业融资困难。

  

  四是编制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省级产业集群专业镇“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十二五”建设规划。

  

  五、与央企合作情况

  

  (一)全省情况。

  

  1-9月份,全省已开工央企合作项目146个,投资规模4323.61亿元,完成计划开工项目年度目标任务的96.08%。全省新增洽谈央企合作项目101个,投资规模1978.48亿元。同时,谋划了542个新项目,投资规模9209.8亿元,并在国务院国资委“投资安徽”专栏进行了发布,在7月20日我省与中央企业调整结构合作发展座谈会上进行了推介。据调度,41个已签约项目有望第四季度开工,投资规模829.5亿元。

  

  (二)各市情况。

  

  据调度统计,1-9月份,淮北、蚌埠、六安、马鞍山、铜陵、芜湖、巢湖市等达到了开工项目计划进度要求,其中,蚌埠、铜陵、淮北、马鞍山、六安市等超额完成了年度开工项目计划目标任务。淮北、亳州、蚌埠、淮南、巢湖、池州、安庆等市达到了新增洽谈项目计划进度要求(详见附表5、附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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