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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年内工作要求。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国发〔2010〕2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89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二是继续深入推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三是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 四是严格执行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结合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矿产资源整合,再关闭一批安全隐患严重的小型金属与非金属矿山。推动化工生产企业“进园入区”,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序退出和转型转产工作。 五是完善预案,加强演练,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节假日及各个重点时段和重点时期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和各类隐患,特别要严格监管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和单位以及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场所,确保生产安全。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