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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10]320号
【颁布时间】 2010-11-08
【实施时间】 2010-11-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71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办发〔2010〕32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重庆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
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示范城市
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完成“十一五”建筑节能工作目标以及节能减排总体目标,我市于2007年启动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并于2009年年底被国家确定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全国示范城市(以下简称示范城市)。根据2010年我市《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发展低碳建筑,建设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示范城市”的工作部署,推进示范城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下达我市的示范城市建设目标任务,在继续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工作的基础上,于2011年前建成全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于2012年前对200栋以上的重点建筑开展能耗实时监测,掌握各类型建筑的用能特征,制定用能定额和超定额加价等制度,完善我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促进我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提高节能运行管理水平,降低建筑能耗,培育、规范建筑节能服务市场,为开展高耗能建筑节能改造奠定基础。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分项计量装置安装。根据建筑的使用功能、用能特点及前期建筑能耗统计和审计结果,筛选出200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作为能耗监测对象,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相关技术导则的通知》(建科〔2008〕114号)等文件要求,对监测对象的电、燃气、水等分类能源资源消耗及照明插座用电、空调用电、动力用电、特殊用电等分项能耗安装计量装置并进行实时动态监测。2010年完成40栋建筑分项计量装置安装,2011年完成70栋建筑分项计量装置安装,2012年完成90栋建筑分项计量装置安装。

  

  (二)能耗监测数据中心建设。在市城乡建委建设信息中心建立全市建筑能耗监测数据中心,于2010年和2011年分2期建成,实现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各项能耗数据的采集、接收、统计、汇总以及计算、分析等。通过能耗动态监测数据积累,掌握各类型建筑的用能特征,检测和分析建筑耗能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节能改造意见。因工作需要,市政府有关部门可与该数据中心共享数据。

  

  (三)技术标准和制度体系建设。总结示范城市建设经验,研究制定《重庆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定额标准》、《重庆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超定额加价制度》、《重庆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监测系统分项计量装置安装操作规程》等一系列标准、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技术标准体系和制度体系。

  

  (四)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其他工作。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8〕319号)要求,深入开展信息采集、能耗统计、能耗审计和能效公示工作,进一步摸清我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总体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一)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由市城乡建委、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机关事务局、市统计局、市交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商委、市国资委、市旅游局、市电力公司、重庆燃气集团、市水务集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实施。确定市建筑节能中心作为示范城市建设具体承办单位,重庆大学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市城乡建委建设信息中心作为市建筑能耗监测数据中心承建单位,择优确定具备相应能力的能源管理公司作为分项计量装置安装具体实施单位,共同承担示范城市建设具体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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