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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一日捐”活动由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负责,市民政局协调指导,市慈善总会组织实施,有关部门牵头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政府推动、慈善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总体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检查督办,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作出表率,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群众,争取更多单位和个人参与到活动中来。 (二)科学规划,周密安排。各级民政部门、慈善组织要加大工作力度,早发动、早部署,全力做好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科学规划、周密安排,切实组织好捐款活动,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全市各新闻媒体要切实做好“一日捐”活动的宣传工作,及时发布活动进展情况、报道典型人物和事件,让慈善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企业和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充分调动广大群众自愿捐赠和多作贡献的自觉性、积极性,为弘扬慈善文化、培育社会新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 “一日捐”活动归口牵头部门和自行组织单位名单 一、归口牵头部门 (一)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市直各委办局及其所属单位的“一日捐”活动。 (二)市委统战部负责各民主党派和市工商联的“一日捐”活动。 (三)市公安局负责市局系统直管单位的“一日捐”活动。(各分局由所在区组织) (四)市国资委负责市管国有企业(集团)的“一日捐”活动。 (五)市城乡建设委负责二级以上开发、建筑、市政工程、装饰企业;甲乙级监理、设计单位的“一日捐”活动。 (六)市城管局负责一、二级绿化企业的“一日捐”活动。 (七)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市管客运、货运企业,出租公司的“一日捐”活动。 (八)市工商局负责市私营企业协会直属分会全体会员单位的“一日捐”活动。 (九)市卫生局负责由省核发许可证的民营医疗机构的“一日捐”活动。 (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管技工学校的“一日捐”活动。 (十一)市人防办负责所管地下商业企业的“一日捐”活动。 二、自行组织单位 (一)哈尔滨学院 (二)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 (三)老年人大学 (四)哈尔滨广播电视大学 (五)市教育研究院 (六)哈尔滨银行 (七)哈尔滨警备区 (八)武警哈尔滨支队 附件2: 市级“一日捐”活动联系方式和捐款方式 一、联系方式 接收单位:哈尔滨市慈善总会 综合部电话:82629955 联系人:牟寿臣 财务和信息部电话:87012255 联系人:王重华 募捐部电话:82672255 联系人:李香兰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58号(老龄大厦) 二、捐款方式 (一)到市慈善总会办理捐款 (二)到银行办理捐款 哈尔滨市慈善总会开户银行和账号: 1、中国银行哈尔滨市道里支行 账号:251254293448091001 2、交通银行中央大街分理处 账号:231000629018001038937 3、工商银行哈尔滨市开发区支行 账号:3500041119006577516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 账号:65010154900001556 5、建设银行哈尔滨农垦支行 账号:23001867051050508568 6、中国农业银行哈尔滨三和支行 账号:500401040005733 (三)利用通讯和金融网络办理捐款 1、慈善热线捐款。用固定电话或小灵通拨打16888111,按2键,每次可从话费中捐出5元钱。 2、网上银行捐款。可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网上银行的“公益捐款”栏目捐入市慈善总会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