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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通化市政府
【发文字号】 政函[2008]14号
【颁布时间】 2008-02-22
【实施时间】 2008-02-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76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的通报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的通报

  (政函[2008]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200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方案的要求,市政府督查组、市人口计生委考核组分别对全市7个县(市、区)政府及综合治理责任部门、人口计生部门落实“党政线”、“计生线”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政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一)主要工作成绩。

  1.全面完成年度人口计划。

  截止到2007年底,全市总人口为231.1万人,出生17588人,死亡10247人,人口出生率为7.6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18‰,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2.55%,全面完成了省下达的年度各项计划指标。

  2.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责任落实到位。

  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人口计生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人口计生工作任务。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召开情况调度会、专题会议和现场办公等形式,研究解决人口计生重大事项和存在问题。2007年,柳河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完善“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决定》,对“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的适用范围、主要措施作出了明确规定。县委书记亲自与落后乡镇党委书记进行诫免谈话,较好落实了人口计生“一票否决”制度。7月份召开了县四个领导班子主要领导、乡镇党委书记、计生助理、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县计生工作现场会,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并对出现政策外出生瞒报的乡镇进行了通报,公开处理了相关责任人。辉南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实施办法》,拨专款95.8万元,为479名奖励扶助对象兑现了奖扶金,解决了关、停、并、转企业奖扶金兑现难的问题。集安市委、市政府为解决计生服务中心大楼建设资金短缺问题,研究决定对社会事业性收费给予减免的优惠政策,共为中心建设减免和资金支持130余万元。到2007年底,建筑面积3700平方米的技术服务中心已经峻工,并投入使用。二道江区委、区政府为解决人口计生局没有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问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专门组织为人口计生局公开招聘了一名医学专业的副局长。为调动基层计生人员工作积极性,由各乡(镇、街)财政列支为城区信息员、村中心服务户长年工资由原来的300元增加到500元。

  3.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工作合力增强。

  各相关责任部门都能把人口计生工作与部门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评估,并在年底向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做专题报告。各县(市、区)在干部提拔、评先评优前,能够征求人口计生部门意见,对人口计生工作落后的单位责任人不予提拔、不得评先评优,坚持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各级公安、工商、劳动保障、建设等部门在流动人口办理暂住手续、营业执照、劳动用工手续时,认真查验《婚育证明》。东昌区各相关部门联手、齐抓共管流动人口的经验在全省得以交流。各级宣传部门把人口计生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重要内容,开设专栏、专板、专题,宣传人口计生政策、经验做法。各级民政部门把全市108名“四术”后遗症人员列为低保对象。各级卫生部门注重强化制度建设,强化对b超室和妇产科医护人员的管理和教育,约束医护人员行为,严禁使用b超对胎儿性别进行鉴定,有效遏制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

  4.加大经费投入,确保人口计生经费增幅高于同期财政增幅。

  2007年,全市县(市)经费投入达到全口径人均15.24元、区经费投入达到全口径人均9.14元的标准,确保了计生人员工资待遇和各项奖励扶助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保证了人口计生工作的正常开展。全市为2187名农村奖励扶助对象匹配资金13.1万元;为984名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匹配资金10.4万元。使奖励扶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奖扶对象手中。在农村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上,各地都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挤占、挪用现象。二道江区、梅河口市、柳河县、辉南县全面落实了转移支付资金的“乡财县管”制度。7个县(市、区)共投入资金100余万元,新上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软件和计生专线,实现了市、县、乡三级人口信息网络传输,有效提升了“三网一库”建设标准,提高了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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