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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辽宁省政府
【发文字号】 辽政办发[2010]55号
【颁布时间】 2010-11-10
【实施时间】 2010-11-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78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辽宁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质监部门负责加大对产品质量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以假充真等违法行为和查处冒用、滥用、伪造厂名、厂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以及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进一步严格审查生产企业相关资质条件,严格发放生产许可证程序。

  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农作物授权品种,打击滥用、冒用、伪造种植业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查处一批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农作物授权品种,滥用、冒用、伪造种植业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等案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种子企业和农产品企业,形成打击侵犯农作物品种权,假冒授权品种,滥用、冒用和伪造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和品种“套牌”等行为的高压态势,大力整顿和净化种子、农产品市场环境。

  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负责对侵犯专利权及假冒专利行为进行查处。特别选择案件高发区,以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领域,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专利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高发地为重点区域,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专利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案件。

  物价部门负责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严肃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为专项行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积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开展市场检查工作。

  服务业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要求企业加强配送商品管理,防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

  出入境检验检疫、外经贸和海关部门负责加大对假冒伪劣进出口商品的查处力度;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查实的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企业的处罚力度,严格执行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做好重要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依法加大对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查处。

  公安部门负责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或线索及时审查,对涉嫌犯罪的抓紧依法立案侦查;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及相关商业贿赂犯罪活动要及时立案侦查,重点查办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广电部门负责加强对视听节目服务网站播放正版节目的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和影视剧作品侵权盗版行为。

  知识产权、工商、新闻出版(版权)、服务业、税务、质监、农业、林业等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 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防止有案不送、以罚代刑,坚决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对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现场查获、行为人可能逃匿或销毁证据的,要立即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调查。要主动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立案监督职责;支持配合法院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审理工作。

  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

  司法行政部门要指导律师依法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辩护代理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我国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和成效,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侵权问题,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全面宣传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取得的显著成绩,报道尊重知识产权、重视创新、自觉守法的典型,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大力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向,针对社会关注的知识产权热点问题,主动组织新闻发布、访谈报道,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实效性。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在政府机关全面推广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全省各级政府机关要对使用计算机软件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新闻出版(版权)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进行重点检查。财政部门对购买正版软件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

  三、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把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集中时间,认真查处不同领域的突出问题。各市、县也要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的监督考核体系,各市服务业、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建立完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机制及知识产权保护统筹协调机制。各地要严格履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切实承担起组织领导本地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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