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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办秘[2010]147号
【颁布时间】 2010-11-08
【实施时间】 2010-11-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78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食品安全整顿督查情况的通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食品安全整顿督查情况的通报

  (皖政办秘〔2010〕14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9月15-27日,省政府派出9个督查组对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开展督查,省委常委、副省长赵树丛亲自率领督查组对合肥市整顿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督查组分别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省卫生厅、省农委、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为组长单位,对全省17个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了督查,重点督查各地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地沟油整治、问题乳粉查处、肠道传染病防控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等情况。督查期间,督查组听取了各地整顿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检查了219家企业,其中:生鲜乳收购站9家,饲料生产企业16家,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18家,食品生产企业16家,加工小作坊18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11家,商场超市23家,小食杂店20家,食品批发户18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5家,餐饮单位20家,学校食堂21家,定点屠宰企业16家,出口食品企业8家。从督查情况来看,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措施,强化环节监管,各项整顿工作有序、有效、有力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及时成立调整了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同时,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了食品安全整顿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强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铜陵、马鞍山、芜湖市等将食品安全列为民生工程的重点内容,加大经费投入,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加大整顿力度。各有关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产品,切实加强监管和督查整顿,全省共开展了55次市级食品安全督导检查,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合肥市组织了为期3个月的“地沟油”专项整治,捣毁非法地沟油回收加工点13个;宿州市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共查处案件197起,查获假劣农资75638公斤,挽回经济损失4207万元;安庆市开展食品包装容器专项治理活动,没收销毁一次性发泡餐盒4650件;蚌埠市迅速查处二氧化硫加工薏仁米、含孔雀石绿水产品等一批具有较强社会影响的案件。据不完全统计,截至9月底全省食品监管部门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7232起,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三)创新监管模式。在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中,各地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创新工作模式,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整顿深入开展。芜湖、蚌埠等市建立了由医学、农业、食品和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专家队伍,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铜陵市加强食品抽检和消费预警工作,定期在媒体公布检测结果,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黄山市组建了“黄山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联盟”,提高企业产品自检能力;蚌埠市针对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制定了“小饭桌”卫生标准和治理方案;马鞍山市推行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任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蚌埠市建立“四位一体”联合管理平台,提升出口果蔬产品质量管理水平。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电台和网络等媒体,采取进厂家、进社区、进学校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知识,及时曝光典型违法案件,增强消费者的信心和依法维权意识,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诚信和责任意识。铜陵、淮南等市政府领导专门就《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周年在相关媒体发表了署名文章;六安、宣城等市利用“政风行风热线”宣传食品安全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巢湖市在中小学校广泛开设食品安全课程和讲座,教育学生1.3万余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9月底全省共出动宣传人员1.38万人次,在各类报纸、电视和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报道4333篇(次),发放宣传材料54万余份,培训相关人员4.78万人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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