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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职能。 (1)负责为招投标各方进场交易提供场所和服务,为监督部门进场监管提供必要的条件。 (2)负责场内交易日常管理工作。接受交易登记、发布交易信息、安排专家抽取、见证交易过程、管理场内秩序、保存交易档案、统计交易数据。 (3)负责交易系统、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投入、管理和运行。 (4)负责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处理招投标投诉举报和评标专家的考核管理。 (5)负责协助建立企业诚信体系。 (6)完成市监管委及市监管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市交易中心筹建及责任分工 市交易中心筹建工作主要包括3大类11项工作,具体分工和时间要求如下: (一)机构设置。 1.完成市交易中心内设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的确定和审批。 (市城乡建委牵头,市编办、市人力社保局配合。2010年11月底前完成。) 2.完成市交易中心班子组建和人事调整。 (市城乡建委负责。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3.举行市交易中心挂牌仪式。 (市城乡建委牵头,市监管委成员单位配合。2011年1月底前完成。) (二)场地改造和交易系统开发升级。 4.编制市交易中心场地改造扩建方案以及交易系统升级完善方案,提出投资和资金来源,报市政府审批。 (市城乡建委牵头,市监管委成员单位配合。2010年11月底前完成。) 5.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建设方案完成场地改造和交易系统升级开发,并投入运行。 (市城乡建委牵头,市监管委成员单位配合,市交易中心具体负责实施。2011年3月正式运行。) (三)出台相关政策规定。 6.制定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管理办法。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政府法制办、市监管委成员单位配合,市监管办审查,市监管委审定。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7.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管理办法,制定本行业的实施细则。 (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市监管办审查,市监管委审定。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8.完善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及相关管理办法。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监管委成员单位配合,市监管办审查,市监管委审定。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9.拟订市监管委、市监管办议事规则、工作程序等相关制度,提出市监管办办公场所、人员配置、工作经费的方案。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监管委成员单位配合。2010年11月底前完成。) 10.制定交易流程、开标评标、现场管理、见证、应急处理等相关交易管理制度。 (市交易中心拟订,市监管办审查,市监管委审定。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11.制定市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等相关行政管理制度。 (市交易中心拟订,市城乡建委审定。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中心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优化发展环境的需要,是深化反腐败抓源头的重要举措。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摒弃部门利益,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上来,加大实施力度,确保市交易中心在2010年年底投入试运行。 (二)落实工作责任。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筹建工作协调和推进。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各配合单位要密切配合,强力支持,形成合力,协助牵头单位抓好落实。 (三)严肃工作纪律。在市交易中心筹建期间,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不能擅自新建和改扩建交易中心。冻结重庆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人员调动、职务调整,市城乡建委要做好职工思想工作,确保中心正常运行。市交易中心投入运行后,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原有的交易中心一律关闭。对因筹建工作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和推诿扯皮而延误目标任务按期完成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