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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2.拓宽教师培训的方法和途径。继续开展“骨干教师培训”、“新课程师资培训”、“培训者培训”和“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等各类培训活动,主动送出去参加学习培训,积极请教上门开展短期培训,认真组织远程教育培训。加强与内蒙古师范大学等院校开展教师培训合作,进一步扩宽培训种类和学科类别。盟内各教师培训院校要进一步改进教学方法,丰富教学形式,积极组织参加培训者培训,努力提高教师的能力和水平。 1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认真贯彻《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禁行性规定》,大力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教育和引导广大教师牢记使命,牢固树立新的教育观念,以育人为本,以兴教为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培养和造就“四有”新人。 14.加强校长队伍建设。选派中小学校长分期分批到区内外名校进行1-2个月的挂职学习,不断更新校长队伍的办学理念。各中小学校长要按时完成“中国教育干部培训网 -锡林郭勒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指定的学习任务。 15.理顺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坚持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根据在校生规模及时配齐、配足教师,并采取多种措施聘用、招考短缺学科和薄弱学科的教师。研究制定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管理办法,进一步激发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理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和人事厅商定的意见,认真落实“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经盟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验合格后获得《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并作为参评各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等相关规定,切实解决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中的重复培训问题。 16.充分发挥教研机构的研究、指导、管理、服务职能。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意见》,加强各级教研机构建设,提高教研队伍素质,保障教研经费投入。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制定《锡林郭勒盟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规定》和《锡林郭勒盟中小学课堂教学操作规程》,创新教学研究模式,将教学研究工作的重心下移到学校。广泛开展校本教研交流,组织教师参与校本教研活动,改进和完善教学质量监督与监测评估机制,以教学改革和实验推动教学质量的提高。 17.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突出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德育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实践活动。发挥教育系统关工委在中小学德育教育中的优势,建立起关心下一代工作长效机制。继续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在全盟中小学开展以“感恩、自强、责任”为主题的“助学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活动。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制定《锡林郭勒盟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8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继续探索以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定为依据的招生办法。加强实验教学,建立实验教学操作能力检测体系,开足实验课,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认真贯彻《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认真落实《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学生文体活动,举办全盟第8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和各类竞赛活动。 (二)以实施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升“两基”水平 18.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按照自治区即将出台的《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逐校对照检查,及时补充短缺的办学设施、设备。重点抓好宿舍、食堂、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图书室和音体美卫设施设备等方面的建设,逐步建立设施设备更新的长效机制。要因地制宜调整优化学校布局,根据当地人口发展趋势,认真做好学校设置规划,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学校数量不足及班容量过大的问题。 19.确保义务教育经费及时到位。各地要按照去年向盟行署作出的承诺和提交的责任书,按计划落实“第一个增长”的补拨经费。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及时将“两免一补”资金、公用经费资金等拨付到位。高度重视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二连浩特市、锡林浩特市、东苏旗、阿巴嘎旗、镶黄旗、多伦县6个地区要在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 20.抓好防流控辍工作。高度重视并进一步健全和规范“两基”档案材料及统计数据,严格按规定做好学籍管理工作。继续实行辍学生学期报告制度,切实做好辍学生的复学工作。以开展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为重点,巩固扫盲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