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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颁布时间】 2008-02-22
【实施时间】 2008-02-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79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实施2007年度报刊核验及换发出版许可证的通知

[接上页]


  (五)重点检查报刊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条件,有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报刊社主要负责人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报纸、期刊的年度核验及换证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请中央有关报纸、期刊的主管单位给予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所辖北京地区报纸期刊出版单位及时准确填报资料,按期完成年检换证工作;对年度核验中发现的问题,请主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对无故不参加年度核验或其他重大违规问题我局将依照《出版管理条例》、《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等规定予以处理。

  

  


  六、其他

  

  (一)地点: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55号(朝阳门立交桥西北侧)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办公大厅 报刊年度核验窗口

  

  (二)年度核验及换证咨询电话:64081109 64081110,传真:64081718,联系人:邢芳英、卢志鹏、王东迎。

  

  (三)换证登记过程中,如发现系统锁定信息与原出版许可证信息不符,请致电64081728核实相关信息,修改后再填报。

  

  (四)北京地区报刊年度核验及换证工作通过北京市新闻出版局信息系统完成,系统服务电话64081716,64081726。

  

  
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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