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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口市委、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镇(街道)以上各级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 一、充分认识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意义 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举措;是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优化发展环境,实现我市“三个翻番、两个突破”奋斗目标的重要保障。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有利于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有利于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率;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入;有利于扩大党内民主,加强民主监督,推进机关全面建设。 二、机关效能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以提高行政效能、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出发点,强化思想教育,突出制度建设,创新体制机制,严格考核奖惩,整合机关资源,优化管理要素,规范行政行为,切实解决机关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为海口市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保证。 (二)总体要求。以执政为民、勤政廉洁、提高效率、优化环境、促进发展为主要内容,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要使机关内部管理有明显改善,作风建设有明显好转,工作效率有明显提高,依法行政有明显加强,源头治腐有明显成效,经济社会发展有明显加快。努力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机关效能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思想教育,提高队伍素质。突出思想教育,把思想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大力开展宗旨观、权力观教育,牢固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着力纠正各种形式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行为,不断增强求真务实的自觉性,提高执政为民的质量和水平。大力开展改革观、发展观教育,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正确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规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形成一切服务于发展的理念,用发展破解难题,用发展为民造福。大力开展民主观、法制观教育,坚持充分发扬民主,重视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自觉做到依法行政、从严治政。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与业务培训,强化实践锻炼,切实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要创新机关干部队伍管理制度,把利益机制引入队伍管理,加强干部交流轮岗,建立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素质和活力。 (二)转变政府职能,严格依法行政。树立服务型政府理念,真正把政府职能从微观管理转变到宏观管理、依法管理和搞好服务上来。大力推进“强区扩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克服体制机制障碍。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应减尽减”,再造高效服务流程。要针对存在问题,对部门职能交叉、重叠事项进行清理,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进一步完善科学、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和审批监督机制。积极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进一步规范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和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为。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讨论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积极推行社会公示和听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程序和标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解决多头执法、权责不清、执法扰民、随意执法等问题。 (三)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投资环境。要在机关中开展专题教育,增强机关干部的执政为民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强化“人人都是投资环境”意识。建立健全市、区、镇(街道)、村(居)四级服务体系,为市民和投资者提供高效服务。进一步强化市政务服务中心职能,坚持行政审批制度创新,提高服务水平。各区的行政审批要实现与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联网和对接,镇(街道)要建立便民服务窗口,村(居)委会要设兼职代理员,替群众代办服务事项。在机关中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实行重大项目全程服务,建立跟踪督办制和领导负责制,为重大项目的引进、建设和生产运营提供高效服务。坚决制止到企业乱检查、乱评比现象,坚决查处“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和投资者利益的不正之风。要把群众和投资者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机关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的重要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