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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泸州市、内江市、宜宾市、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0〕440号)精神,为更好的完成四川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工作,及时掌握全省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及早发现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科学、有效地指导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省局结合四川实际,制定了《2010年四川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调查与评价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2010年四川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实施方案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2010年四川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调查与评价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餐饮服务环节食源性疾病频发,每年约60%的食源性疾病发生于此。近年来的监测资料表明,我国食源性疾病以病原微生物为主,由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的事件数和患者数最多。餐饮服务环节病原微生物的污染状况直接影响到食品安全水平。开展本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有助于进一步获取我省餐饮服务环节有关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病原微生物污染状况的关键基础数据,有利于分析相关关键控制因子和环节,为及时采取更加科学、有效的监管措施提供重要依据。 二、工作内容 (一)调查品种和指标 本期将对我省餐饮服务环节凉拌菜及其加工制作过程中的主要致病性微生物进行全程调查与评价。调查范围包括清洗后的食品原料、加工工具、餐饮具及制成品等,具体品种和检测项目见表1。 表1 调查与评价品种和检测项目
(二)采样要求 采样范围:按随机的办法确定,包括省会城市:成都;4个地级市:泸州、内江、宜宾、雅安;9个县(区、市):新津、双流、新都、龙泉、温江、龙马谭、隆昌、宜宾、名山。调查的样本从餐饮服务场所采集,采样场所应尽量覆盖餐馆(特大、大、中、小型)、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和集体供餐配送单位等类型。 采样数量:我省总共采集60个样本,其中省会城市采集30个,地级市采集15个,县(区、市)采集15个。凉拌菜(沙拉)的采集种类包括全素类和含肉类,其采集数量可根据采样地区饮食习惯进行灵活分配,凉拌菜和沙拉样本采集数量比例为1:1。一个采样点只采集1个样本。具体任务分配见表2。 表2 任务分配表
样本组成:1个全素类凉拌菜(沙拉)样本包括在同一餐饮单位采集清洗后的生食类蔬菜(水果)原料、加工用具、餐饮具及制成品各1份;1个含肉类凉拌菜(沙拉)样本包括在同一餐饮单位采集清洗后的生食类蔬菜(水果)原料、制成品所用的熟肉制品、加工用具、餐饮具及制成品各1份。 采样方法:原料及制成品的采样规格为250g /份,在采样现场直接放入无菌采样袋内,贴好标签,4℃以下冷藏或冷冻状态下保存,冷藏状态下应于24h内送检,冷冻状态下应确保温度恒定,尽快送检,避免反复冻融;加工用具和餐饮具的采样方法参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 14934-1994)。 采样过程中应保证无菌采样,避免交叉污染,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规范》的要求,认真填写相关文书,采样量和运输要求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中的相关规定执行,避免包装破损或污染。 (三)采样程序 1、采样安排 样品采集:以购买方式获取样品,按采样方案实施细则确定的样品品种及数量要求购买样品,并认真填写采样单,要求两人签字确认。 样品处理:采样当天将需冷冻的样品,及时进行预处理并密封包装,贴好标签,按要求保存和运输,尽快送达实验室检测。 2、样品编号 样品编号规则为:品种编号+环节编号(表3)+采样省份+采样区域+样品序号(2位阿拉伯数字01~60),如:四川省广汉市熟肉原料10号样品,写作:lc-sr-sc-xc-10。 品种编号:凉拌菜-lc,沙拉-sl。 采样省份:四川-sc。 采样区域:省会城市-sc,地级市-ds,县(县级市)-x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