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要求,现将《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征管处)反映。 附件:1.机打发票信息采集计划表(略) 2.简并后的发票种类(略) 3.发票票种目录和发票式样(略)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为适应税收信息化发展的要求,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管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简并票种统一式样的必要性 目前我省发票共有11类101种,种类繁多、式样各异、规格不一、防伪措施各不相同,给发票管理、纳税人使用、发票的真伪鉴别等带来了诸多不便。这种状况,不利于税务机关规范管理、不利于纳税人方便使用、不便于公众辨别真伪,不仅增加了纳税人的经营成本,而且降低了税务机关管理效率,已经成为当前实现税务系统普通发票管理信息化的主要瓶颈。 从发票设计和开具方式着手,通过“简并发票种类,强化机打票使用,压缩手工发票,合理使用定额发票,实现信息采集”,可以方便纳税人使用,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可以降低税务机关发票管理难度,提高税务机关办税效率,缩短纳税人的办税时间;可以对纳税人发票开具信息的有效采集、比对和分析,缩小虚开发票的生存空间,有效提高税源监控的质量和水平。 二、简并票种统一式样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建立平台、网络开具”的总体思路,科学设置票种,合理设计式样,在对现有票种和式样进行大幅度简并和优化的基础上,通过扩大机打发票使用范围,大力压缩手工发票,建立普通发票开具和信息采集、查询平台,全面提升普通发票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逐步实现税务机关从“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的转变,进一步强化税源监控,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1.精简票种,统一式样。通过科学设置票种和设计式样,将现有票种大幅度精简、压缩、合并;根据发票纸张的通用尺寸,合理设计若干标准规格的式样,新版发票分为通用机打发票、通用定额发票、通用手工发票,通用发票不再针对某个特定行业使用,而是适用于所有行业(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2.强化机打,压缩手工。在票种设置和实施方案方面,积极推广、扩大机打票使用范围(包括税控发票),限制和压缩手工票使用范围,条件成熟时取消手工票。 3.简化票面,方便适用。简化和统一票面印制要求,最大限度地提高发票的通用性和适用性,满足不同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开具需求。 三、推广实施步骤和相关配套措施 (一)推广实施步骤 我省简并发票的推广工作按照“重点行业优先,启用新版发票,全面信息采集,加强风险管理”的原则进行推广,分4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重点行业优先。对建筑、房地产业,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全面实现网络在线开具。“项目管理”软件已经在廊坊、沧州、邯郸3个市局全面推广使用,预计2011年2月份全省推广使用(该项工作由流转税管理处牵头负责)。 第二阶段:启用新版发票。2010年12月20日前完成新版普通发票的换版宣传、印制、发放、征管软件修改、打印模板的设计、外网查询等工作。2011年1月1日启用新版发票,包括:通用机打发票、通用定额发票、通用手工发票。新版发票的领购、发售、验票比对、缴销、核销、挂失程序不变。推广使用的行业为7个:交通运输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通用机打发票暂时使用“打印模板”开具,纳税人开具发票后,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发票领用情况报告表》。旧版发票2011年3月底停止使用,到期按规定对旧版发票进行缴销、核销(特殊情况保留的除外)。 第三阶段:全面信息采集。2011年4月底前完成新版发票管理系统的开发、征管软件修改、服务器和网络设备配备工作,新系统实现对发票开具信息的定期采集功能(建筑、房地产业为网络在线开具)。2011年3月至4月选取1至2个市局进行软件试点,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2011年5月至6月停止使用“打印模板”开具,在全省推广使用新的发票开具软件。对机打发票进行信息采集的行业共5个:交通运输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由于开票数据量较大,计划在适当的时间完成采集),计划分3批进行(具体进度安排见附件1:机打发票信息采集计划表)。第1批预计2万户,第2批预计2万户,第3批预计4万户,3批共计8万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