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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字号】 冀科平函[2010]21号
【颁布时间】 2010-11-24
【实施时间】 2010-11-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93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对生命领域省重点实验室2008至2010年运行状况进行评估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对生命领域省重点实验室2008至2010年运行状况进行评估的通知

  (冀科平函〔2010〕21号)


  

  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体育局、省农科院、石家庄市科技局,各依托单位并参评实验室:

  

  为进一步加强省重点实验室的运行和管理,促进实验室整体水平的提高,2011年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生命领域的省级重点实验室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和原则

  

  评估是加强省重点实验室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和掌握实验室运行状况,达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激励先进,督促后进,以评促建,加快发展的目的。评估工作坚持依靠专家,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组织实施

  

  由省科技厅具体负责评估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涉及到评估的有关设区市和省直科技管理部门予以配合;省科技厅组织专家组成会议评估委员会具体负责评估工作,会议评估委员会由省内外学术和管理专家组成。2011年将对生命领域的农业、生物类和人口与健康类31个重点实验室2008-2010年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具体名单见附件1)。列入评估范围的实验室必须参加评估,不参加评估的,取消其河北省重点实验室资格。

  

  三、评估内容

  

  研究水平与创新能力、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实验条件、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等方面的绩效。(具体评估指标及说明见附件2)。

  

  四、评估组织形式、时间与程序

  

  评估的组织形式为会议评估,会议评估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会议评估程序:

  

  (一)会议评估委员会按领域分组审阅评估材料、核实佐证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各类有关项目合同书、经费到帐证明、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或复印件,主要论文、学术著作以及实验记录、设备运行记录、有关规章制度、博士后名单、研究生名单等材料);

  

  (二)听取被评单位不超过35分钟的工作汇报、答辩25分钟;

  

  (三)评估专家根据评估指标体系打分;

  

  (四)形成评估意见;

  

  (五)对会议评估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对部分单位进行考察;

  

  (六)平台处形成评估意见报厅长办公会审定。

  

  五、评估结果应用

  

  省科技厅按优秀、合格和整改等次确定最终评估结果,并以适当方式发布。对评估优秀的实验室将予以表彰,并给予适当的运行补助经费;对评估合格和列入整改等次的不予补助,连续两次列入整改等次的,省科技厅商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取消其河北省重点实验室资格。

  

  六、具体要求:

  

  (一)请各参评实验室认真填写《河北省重点实验室评估申请书》,经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一式15份,有关附件和证明材料1份,于2010年12月25日前报送省科技厅科技平台建设与基础研究处,同时报送申请书电子文本。未按时报送将视为放弃参加评估。

  

  《河北省重点实验室评估申请书》中各种数据采集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1月30日;在报送评估申请书时,请附2008-2010年经依托单位核准的实验室固定人员名单及每年人员变动情况说明。

  

  (二)工作汇报中含不超过3项代表性成果介绍。

  

  (三)请有关主管部门认真组织依托单位和实验室做好评估准备工作。

  

  (四)《河北省重点实验室评估申请书》格式可在河北省科技厅网站(www.hebstd.gov.cn)下载专区下载。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 系 人:王 建

  

  联系电话:0311-85882284

  

  邮箱:wangjian2284@126.com

  

  李同正

  

  联系电话:0311-85829545

  

  邮箱:litzh888@126.com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东风路159号省科技厅科技平台建设与基础研究处

  

  邮编:050021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列表:

  1:参加2011年度评估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名单

  2:河北省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和说明

  

  附件1:

  参加2011年度评估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名单

  

  

序号

重点实验室名称

依托单位

主管部门

一、农业、生物类(14个)

1

二、人口与健康类(17个)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附件2:

  河北省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研究

水平

创新

能力

 

研究开发方向与目标

1、研究开发方向、发展目标及总体定位

研究创新能力

 

2、承担国家和省(部)科研项目情况

3、获得科研经费情况

科技成果

 

4、代表性成果(科技奖励、论文专著、解决重大问题能力及国际大型学术会议特邀报告)

5、一般性成果

影响与贡献

 

6、对学科和领域科学发展的推动作用、科技成果应用转化及对外服务情况

队伍

建设

人才

培养

 

队伍建设

 

7、研究队伍力量,知识、年龄结构情况

8、实验室主任、学术带头人水平及影响力

9、团队协作、学术环境

人才培养

 

10、学科站点设置及增加情况

11、博士后、博士、硕士毕业或出站情况

12、吸引和培养优秀中青年人才情况

实验

条件

 

实验设施

 

13、实验用房、办公用房及改善情况

仪器设备

14、仪器设备配置、运行状况及改善情况

开放

交流

运行

管理

 

对外开放与交流

 

15、设置开放基金和课题,吸引国内外优秀科技人才开展客座研究情况

16、共享实验设施和科学仪器资源情况

17、开展科学普及活动、国内外合作与学术交流情况

管理制度与运行

 

18、规章制度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

19、学术委员会作用及活动情况

组织管理与保障

 

20、主管部门指导、监管及配套经费落实情况

21、依托单位管理、经费投入与条件保障情况



  

  
河北省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说明

  


  一、研究水平与创新能力

  (一)研究方向与目标

  实验室以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基础性研究工作为主,总体定位准确,研究方向和发展目标明确,重点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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