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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冀政[2010]130号
【颁布时间】 2010-11-22
【实施时间】 2010-11-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94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冀政〔2010〕13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切实提高我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的重要意义

  

  我省作为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之一,在全国粮食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粮食生产,不断加大财政投入,狠抓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着力建设4000万亩粮食生产核心区,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连续六年实现增产。但是,从总体上看,我省粮食生产基础条件依然薄弱,抗灾减灾能力不够强,科技水平不够高,比较效益较低。在全球粮食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的新形势下,加强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基础,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我省宜耕土地面积大,气候条件适宜,复种指数较高,农田保肥水、保墒能力较强,科技支撑体系较完善,农机装备条件较好,进一步提高粮食增产潜力很大。通过加大投入,改善农业基础条件,挖掘粮食单产潜力,大幅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是可以实现的。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的重要意义,既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贡献,又有效地增加农民收入,坚定信心,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把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原则

  

  (一)总体要求。按照稳定面积、主攻单产的基本思路,以高产高效、优质安全、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粮食生产核心区为载体,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社会化服务体系为保障,着力加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优化区域布局,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推进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到2015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300万亩以上,粮食单产由640斤提高到750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力争达到700亿斤。

  

  (二)基本原则。

  

  1依靠科技,主攻单产。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充分挖掘增产潜力,着力提高单产,促进粮食生产优质高效。

  

  2优化布局,突出重点。依据各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粮食生产基础条件,确定不同类型地区的建设重点,进一步优化粮食生产布局。加快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构建优势明显、集中连片、高产稳产的小麦、玉米、优质杂粮等产业带。

  

  3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统筹规划不同地区的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因地制宜采取综合措施。根据投资能力,按照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建设内容,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各方面建设,加快改善粮食生产条件。

  

  4多元筹资,加大投入。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结构,加大财政对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粮食生产能力建设,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5创新机制,持续发展。创新粮食生产科学决策机制,加快土地流转,推进规模化经营。强化耕地、水资源保护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突出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的工作重点

  

  (一)切实提高耕地质量。

  

  1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划定一批基础条件好、生产水平高的粮食生产区域永久保护,有计划地开发后备耕地资源,保障粮占耕地面积不减少。加强耕地质量监控,抓好地力与墒情监测、环境质量监测等,进一步健全耕地质量保障体系。到2015年,建设500个基本农田地力长期定位监测点,为提高耕地质量提供技术支持。

  

  2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按照集中连片、规模开发、综合治理的要求,加强中低产田改造与高标准粮田建设,完善田间灌溉和除涝体系,建设农业用电设施、农田道路和田间道路林网,加强土地治理,着力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稳定提高耕地基础地力。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载体,大力开展高产创建活动,建设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园和万亩高产示范片。到2015年,改造中低产田500万亩,其中新增高产稳产粮田300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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