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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要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督促单位、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公安、安全监管等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严格执行隐患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制度和重大火灾隐患分级政府挂牌督办等制度。对不具备消防安全基本条件,有重大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坚决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各区市要依法实施临时查封、搬迁或改变建筑物用途等措施。 四、密切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道路交通安全要继续强化“政府领导、部门监管、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机制。一是各级政府一定要对预防交通事故负总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签订责任状,切实在全市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将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部门和单位。二是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扎扎实实将交通安全责任目标落实到位,并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三是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各专业运输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将交通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进一步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和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内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确定专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督促落实交通安全隐患的整改,认真落实各项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要建立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动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开展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九小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和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及时提出解决消防安全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严把建设工程建筑消防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验收关,坚决预防“先天性”火灾隐患;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石化企业的安全监管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抓住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装置、重点部位;经济信息化、商务部门要认真开展工业企业、外资外贸企业和商贸流通领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关注在建项目,特别是在建大项目的施工消防安全,对建筑工地普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落实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施工现场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市政部门要以防止因泄漏、爆炸等引发的火灾事故为重点,开展市政公用管网安全专项整治,对中压燃气管道和供热管网火灾隐患进行认真治理,并强化对煤制气、液化气、天然气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对公交运营单位和长途运营企业车辆的电路、油路、气路检修力度;教育部门要突出抓好驻青高校、寄宿制中学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卫生、民政、文化等主管部门要开展好对所属医疗机构、养老院、老年公寓、文化演艺场所等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 五、加强执勤战备,完善应急预案,全力做好处置各类道路交通、火灾事故的准备工作 要在全市摸排冬季大雾雨雪易发生路段、交通易堵路段,建立交通疏导、分流工作预案。公安机关要与气象部门建立信息联络通报制度,做到早预报、早部署警力、早采取措施,特别是要与公路建设、养护部门建立协调配合工作制度,做好融雪、防滑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出现路面结冰或发生交通堵塞等情况,要及时采取融雪化冰以及疏导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保障道路畅通。要严格落实公路重大情况报告和路况信息发布制度,发生恶性交通事故或严重堵塞后,通过多种渠道,向驾驶员及时提供气象信息、路况信息服务,提醒广大驾驶员及时选择绕行路线。公安、高速公路业主、气象、卫生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和配合,一旦遇有恶劣天气,要立即视情采取间隔放行、警车前导压速、分流等交通管制措施,能见度低于50米或路面大面积结冰等情况,难以保证通行安全时,要立即封闭有关路段,防止发生交通堵塞,防止发生连续碰撞的恶性事故。 全市各公安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以及镇(街)专职消防队要根据冬季火灾特点,切实加强执勤战备和灭火训练工作,认真做到“六熟悉”,切实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各项准备。各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灭火应急预案的要求,落实灭火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和专家等应急资源,完善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灭火应急演练。要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灾的防控,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配足配齐相关消防装备,加强技战术训练和综合演练,不断提高灭火实战能力。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险情,有关领导和灭火救援队伍要立即赶赴现场,参与事故处置,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