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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岛市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办发明电[2010]19号
【颁布时间】 2010-11-18
【实施时间】 2010-11-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95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和火灾事故的紧急通知

[接上页]
六、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工作,积极营造社会共同关注、参与的氛围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畅通安全行”主题宣传活动;要围绕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有重点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深入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要针对不同对象,开展多形式、多渠道专题培训。要本着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原则,创新宣传形式、内容和方法,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各种传播媒介、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对典型案例以及严重的违法、违章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公开曝光,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参与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的社会风尚。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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