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副组长:市民政局副局长方国平 市民政局纪检组组长周静波 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民政局相关处室和局属单位的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计划财务处。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组织开展本市公益招投标(创投)工作;研究决定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安排;负责审批公益招投标(创投)工作方案;负责审批公益招投标(创投)服务项目的立项、委托组织的确定等重大事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处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招投标(创投)工作方案,经领导小组全体成员通过后,组织实施;负责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审核和办理报批手续;组建和管理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制定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监督招投标工作方案的实施;督促开展评估和审计工作。 市民政局办公室,负责公益招投标(创投)工作的对外宣传。 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负责社区相关工作的动员与协调。 市社团局社会组织服务处,负责民间组织参与公益招投标(创投)工作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和孵化民间组织,培育其服务能力。 市社团局基金会管理处,负责动员社会资金参与公益招投标(创投)工作。 市民政局业务处室和局属单位,根据自身业务工作实际需要,申报招标服务项目需求、起草招标文件以及对相关的需求项目进行检查和验收。 市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公益招投标工作方案的起草并具体实施;负责公益招投标的信息公开和招投标网站的日常维护;负责公益招投标工作的现场接待、咨询、受理等服务工作;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对中标的公益服务组织的培训指导;负责公益招投标预算一上的编报和服务项目资金的拨付申请;负责对未履行服务项目合同的中标组织的处理;协调并做好服务项目的抽查、评估、汇总工作。 各区县民政局,负责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组织并承担以下工作:推进本区县公益招投标(创投)工作;开展调研,提出服务项目的需求;落实本区县公益招投标的配套资金;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和与中标组织签订服务项目合同;负责“区域型公益项目”的日常监管和绩效评估。 上海市民政局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