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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遂宁市政府
【发文字号】 遂府办函[2010]265号
【颁布时间】 2010-11-19
【实施时间】 2010-11-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99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遂宁市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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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是一项长期综合性的执法工作,要建立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合力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保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联席会议由市政府领导为召集人,市工商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新闻出版局、市药监局、市安监局、市烟草专卖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

  (二)全面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坚持“五个结合”,即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与个体工商户分类监管相结合;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与教育疏导相结合;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与规范经营行为相结合;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与支持服务相结合;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与进一步落实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再就业相结合。根据“谁发证(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企业监管信息抄告。将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工作列入考核内容,建立量化考评标准,提升无照经营查处效果。

  (三)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机制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动态和成效,增强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提高全社会对无证无照经营危害性的认识。对典型案例要及时予以曝光,以起到震慑违法者,教育广大经营者的目的,从而自觉抵制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一步营造健康、规范的市场经营秩序。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把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作为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每个季度都要对无照监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和协调。完善领导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严格执法,依法行政。要结合基层监管模式改革,加大无照经营取缔力度,认真履行企业监督管理职责,规范经营行为。

  (三)讲求方法,优化服务。加强对经营者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教育,使持照、亮照经营成为经营者的自觉行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做好资料和信息的收集、反馈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长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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