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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办字[2010]144号
【颁布时间】 2010-11-26
【实施时间】 2010-11-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99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环首都经济圈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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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主体:省水利厅。

  

  (7)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

  

  规划要求:以环境保护优化城市经济发展为目标,结合环首都经济圈内城乡、园区(基地)、产业集聚区等功能片区的发展,明确大气、水体、湿地等环境要素的保护原则和要求,提出生态建设的实施措施等内容。

  

  责任主体:省环境保护厅。

  

  (8)生态林业发展规划。

  

  规划要求:建设环首都绿色生态环境保护圈,打造风光秀丽的生态带,把城市的绿地、山、水和区域绿网、水网联为一体,提出林区、河流水系、高速公路、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等绿化控制原则和范围。

  

  责任主体:省林业局。

  

  上述专项规划要在2011年1月底完成规划方案、专家论证,报省加快环首都经济圈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审定;2月底完成规划成果,报省政府审批。

  

  (二)环首都经济圈城市规划。

  

  1环首都设区市中心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规划要求:以设区市中心城市统筹区域为规划范围,重新审视城市功能定位,研究提出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性质和职能、用地规模和布局,合理确定中心城区、园区、基地、产业集聚区的空间格局,科学安排产业、公共服务、市政基础设施、综合交通、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绿地等内容。

  

  责任主体:承德、张家口、廊坊、保定市政府。

  

  工作要求:明年1季度完成成果,并经专家论证、省加快环首都经济圈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省政府。

  

  2新城总体规划。

  

  规划要求:全面编制京东、京南、京北三个新城规划,做好与北京的融合,统筹区域资源,提出新城的整体空间格局、功能定位、人口规模、综合交通、生态环境等内容,构筑以核心带动的城市群发展格局,合理布置、科学确定新城核心区的选址、用地规模、布局结构、景观体系、建设标准。

  

  责任主体:京东新城规划为廊坊市政府及三河、大厂、香河县(市)政府;京南新城规划为保定市政府及涿州市等周边县(市)政府;京北新城规划为张家口市政府及怀来、涿鹿县政府。

  

  工作要求:委托多家国内外高水平的规划单位编制,经多方案比选和专家论证,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新城概念性总体规划,并将确定的国外1家、国内2家新城概念性总体规划报省加快环首都经济圈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审定。明年2月底前完成成果,报省政府审批。

  

  3县域城乡总体规划。

  

  规划要求:以建设特色功能区和30万人口以上的中等城市为目标,县域要发挥自身优势,完善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等内容,构筑与特色功能相匹配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县城要按照整体扩容、品味提升要求,提出推动县城近郊区率先实现城市化的措施,加快县城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的要求。

  

  责任主体:赤城、丰宁、兴隆、滦平、固安、涞水县政府。

  

  工作要求:明年1季度完成规划成果、专家论证、省加快环首都经济圈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审定、成果报批。

  

  4园区(基地)规划。

  

  规划要求:按照产城一体化发展要求,重点深化完善高层次人才创业、科技成果孵化、新兴产业示范和现代物流等4园区,以及养老、健身康复、休闲度假、观光旅游、绿色有机蔬菜、宜居生活等6基地的功能定位、用地布局,统筹安排城市公共服务、市政、道路等设施。

  

  责任主体:怀来、涿鹿、赤城、丰宁、滦平、三河、大厂、香河、广阳、安次、固安、涿州、涞水等县(市、区)政府。

  

  工作要求: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河北省环首都经济圈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2010〕120号)要求,分别就“4园区6基地”发展做好相应规划,明年1季度完成规划成果、专家论证、省加快环首都经济圈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审定和成果报批。省政府有关部门按照省加快环首都经济圈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做好园区(基地)规划的指导实施工作。

  

  5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要求:按照《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全面完成环首都经济圈设区市市区集中管理区域、新城、县(市)城、园区(基地)、产业集聚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实现全覆盖。

  

  责任主体:承德、张家口、廊坊、保定4市政府,怀来、涿鹿、赤城、丰宁、兴隆、滦平、三河、大厂、香河、固安、涿州、涞水等12县(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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