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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政府
【发文字号】 伊州政办发[2008]14号
【颁布时间】 2008-02-03
【实施时间】 2008-02-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07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应急预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应急预案的通知

  (伊州政办发〔2008〕14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霍尔果斯口岸、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自治区卫生厅已将自治州直属县市麻疹疫情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应急响应。为此,州人民政府决定紧急启动伊犁州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应急预案,并根据预案决定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麻疹疫情防控的领导工作,人员名单如下:

  


  一、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叶尔肯  自治州副州长

  副组长:葛 国  州政府副秘书长

  单小良  州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秀英  州卫生局党组书记

  博拉提 州卫生局局长

  成 员:祁 兵 州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刘 水 州民政局局长

  热孜燕 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丁爱华 州教育局副局长

  裴 兰 州公安局副局长

  宋得华  州财政局副局长

  张光辉 州卫生局副局长

  崔 伟 州卫生局副局长

  赵娟琳 州卫生局副局长

  陈正杰 州卫生局党组成员、疾控中心主任

  张 菊 州妇联党组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州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卫生局局长博拉提担任。办公室下设三个组:

  (一)疫情处理组

  组 长:博拉提州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陈正杰、沙达拜、刘伟、范德生、塞力木江

  成 员:艾尔肯、江阿泰、王春玲、托合提亚尔、王小平、江丽娟、阿娜尔、胡西旦、买地力、亚德卡尔、彭苏克、闫军、库来西、徐建国、马俊杰、阿地力江

  工作职责:指导各县市开展麻疹监测、应急接种和查漏补种工作及提供技术支持,收集、汇总、统计、分析麻疹疫情信息,并向州卫生局和自治区疾控中心报告麻疹疫情,及时指导各县市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理、疫情评估和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工作。

  (二)医疗救治专家组

  组 长:李秀英  州卫生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蔡晓秋  州卫生局医政处副处长

  黄建乐  州友谊医院副院长

  范印文  州新华医院副院长

  章世靖  州友谊医院儿科主任

  吐兰古丽 州友谊医院儿科副主任

  任爱玲  农四师医院儿科主任

  沙吉旦  州新华医院儿科副主任

  刘向阳  解放军第十一医院儿科副主任

  佐 拉  州新华医院儿科副主任医师

  张新华  州友谊医院感染科主任

  苏文霞  州新华医院传染科主任

  迪力达尔   州新华医院感染科副主任医师

  娜孜曼  州友谊医院感染科副主任

  黄 萍  农四师医院传染科主任

  陈明星  解放军第十一医院传染科副主任

  祖菲娅  州友谊医院呼吸科副主任

  安瑞芬  州新华医院呼吸科副主任

  王维彬  农四师医院呼吸科主任

  姚 刚  解放军第十一医院呼吸科主任

  候晓梅  州友谊医院麻醉科主任

  尤金荣  州友谊医院麻醉科主任(返聘)

  梁丽云  州新华医院呼吸科副主任

  黄祥君  农四师医院麻醉科主任

  汪明惠  解放军第十一医院呼吸科主任

  迪力达尔   州友谊医院icu科主任

  陶志敏  州友谊医院急诊科主任

  王戈泉  州新华医院icu科主任

  程 琳  农四师医院icu科主任

  张永恒  解放军第十一医院急诊科主任

  工作职责:组织安排麻疹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制定治疗和防护工作方案,监督指导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设置预检、分诊(门诊部)和发热门诊及隔离病区/病房的配置,做好传染源的隔离、麻疹病人的医疗救治和转诊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建并下派医疗救治专家组,现场巡视、诊断,组织对全州范围内的疑难危重病人的会诊、抢救工作的实施加强对麻疹患者的会诊。

  (三)后勤保障组

  组 长:张光辉州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赵 伟州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晋 勇州卫生局学会办副主任

  成 员:库勒力斯、丁兴旺、马培苏、努尔沙拉

  工作职责:负责相关卫生救护物资的供应和储备,统一指挥、统一调配卫生部门的交通车辆,做好各级工作检查组的接待,系统内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协调安排及下派工作人员和督导人员的生活安排,保障防控工作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

  


  二、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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