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三农”工作,进一步提高农业气象服务水平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推进我省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统筹集约各种资源,以提升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农业应对气候变化和农村气象防灾减灾能力为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发挥气象为农服务的作用,为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气象保障。 (二)基本原则。按照公共气象服务城乡均等化发展的要求,遵循“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分类指导、分级负责,需求引领、科技支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立足现有基础,科学合理布局,强化薄弱环节,完善网络系统,延长服务链条,积极推进农村气象技术装备和其他防灾抗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 (三)目标任务。用3至5年的时间,建立适应农业生产区域性布局、满足农村气象灾害防御需要的气象观测网络系统,建成功能完善的农村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网络,构建有效联动的农村应急减灾组织体系,健全预防为主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机制,提升面向农业生产全过程、多时效、定量化的农业气象服务水平,增强面向农村全覆盖、高效率、精细化的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农村气象灾害监测工作。着眼提高对自然灾害、农业生产、生态保护等领域的监测水平,进一步完善卫星遥感监测应用技术。面向农林牧渔业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小气候观测系统建设。增加农村气象监测站网密度,实现对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和局地小气候的观测。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自动气象站,实现对致灾暴雨的自动监测报警。抓紧建设雷电灾害监测网络,提高对农村雷电灾害的防护水平。 (二)积极开展农业气象服务。结合各地农业产业布局,开展适合特色农业、设施农业等的专项气象服务。面向大型农产品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种养大户,开展全程系列化气象服务。提高天气预报预警的准确率和精细化程度,开展针对不同农事季节、不同作物的农用天气预报。搞好农业基础信息调查,完善农业气象指标体系,研发农业气象灾害监测诊断技术。 (三)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机制。在全省建立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体系。建立和完善以气象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县级应急联动机制,实现各单位预案联动、信息联动、措施联动。加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做到县有分管领导、乡(镇)有气象服务站、村有气象信息员。各乡(镇)要做好各行政村气象灾害防御负责人和信息员队伍的管理工作。在气象灾害危险区设立警示牌,明确群众转移路线,制定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的联系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定期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四)健全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网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通过电视、手机短信、互联网、电子显示屏、高音预警广播等媒介,建立健全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通过各有关部门共建、共享和共同维护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有效整合现有资源,拓展气象信息搭载渠道,实现至少有一种手段能将气象预警信息送达到每个村组,同时为省农业专家开展技术咨询服务提供及时、准确的气象信息支持。建立乡(镇)通知到村、村通知到户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递机制,逐步实现气象预警信息视频到乡(镇)、音频到村组。 (五)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市、县政府要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建立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开展农业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工作,并纳入城乡规划和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范围。在农村雷电多发易发区、农村中小学等公共场所开展雷电防护工程建设。县政府要对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应急准备、组织体系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强化农业适应气候变化气象保障。积极开展气候变化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分析,防范农业生产的长期气候风险。加强极端气候事件对农业生产影响的预评估,开展精细化的农业气候区划,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切实增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菜篮子产品稳定供应的气象服务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