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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测绘局
【发文字号】 国测人发[2010]61号
【颁布时间】 2010-11-26
【实施时间】 2010-11-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08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测绘局关于开展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2010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2、2010年10月份以后到新岗位任职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由本人提交工作总结并填报《年度考核登记表》,报局党组研究确定年度考核等次意见。

  

  3、列入局党组管理的直属单位所属机构负责人,其年度考核在本单位内进行,由有关直属单位党委(党组)参照上述方式和程序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局党组备案。

  

  4、中国gis协会秘书长、专职副秘书长,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委员会秘书长的年度考核在本协会(委员会)办事机构内进行,由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党委参照上述方式和程序组织实施,并将相关考核材料报送局人事司。

  

  四、考核结果的评定和运用

  

  (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4个等次。

  

  (二)各直属单位党委(党组)在年度考核中可建议1至2名班子成员年度考核评价等次为优秀。对在年度考核测评中优秀得票率较高、表现突出的领导班子成员,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年度考核等次可确定为优秀等次,予以表扬鼓励。

  

  (三)对在年度考核测评中总体评价“较好”以上的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或者“差”的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的领导班子,经组织考核和局党组集体研究认定为确实存在问题的,将督促领导班子加强整改,必要时进行组织调整;对负有责任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将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四)对在年度考核测评中“称职”(“合格”)以上的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经组织考核和局党组集体研究认定为不胜任现职岗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等次可确定为基本称职,并进行诫勉谈话或者组织调整。

  

  (五)对在年度考核测评中“不称职”(“不合格”)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的领导班子成员,经组织考核和局党组集体研究,可认定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并视具体情况分别作出免职、责令辞职、降职等组织处理。

  

  (六)考核结果的其他运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核结果的反馈和整改

  

  (一)领导班子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结果,由被考核单位联系局领导或委托人事司向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领导班子集体反馈。

  

  (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年度考核结果,由局党组委托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向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反馈。

  

  (三)各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应当根据反馈的年度考核结果,结合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总结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年度考核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可以采取适当方式公开。

  

  六、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真正负起责任,组织实施好本单位2010年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的有关工作。

  

  (二)参加考核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考核,对相关考核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三)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2010年度考核工作于11月底部署启动,12月上中旬由各单位做好总结及民主生活会的各项准备工作,12月中下旬局党组派出考核组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考核,原则上于2011年春节前全部完成。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及时与局人事司进行联系,以便统筹安排各单位考核时间。

  

  附件:1.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述职报告样式

  

  2.《xx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测评表

  

  3.《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测评表(正职)

  

  4.《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测评表(班子其他成员)

  

  5.《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年度综合评价意见表

  

  6.《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表

  

  7.《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表

  

  
国家测绘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

  
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述职报告样式(a4纸,标题为黑体小二字体,正文为仿宋三号字体)

  2010年度个人述职报告

  


  xx局(院、社、中心)  姓名

  

  (述职报告主要内容要求)

  一、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本人参加理论培训、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自学情况。

  二、发挥班子成员作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自身工作状态、工作投入度情况。

  三、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分管工作情况;完成重点工作,解决复杂、难点问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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