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四)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现有举报投诉机制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要积极参与专项行动,通过“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公众和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有关部门要认真接收、快速处理。发挥“12312”商务举报投诉电话、“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90”侵权盗版举报电话和“12365”产品质量投诉举报电话等其他相关举报电话作用,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投诉、申诉和咨询渠道,及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 (五)及时通报情况,做好活动总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每半月向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对重大情况及大案要案情况要随时报送。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派出督查组分赴各地进行督查。各市地要对本地区工作情况进行抽查。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于2011年3月20日前报送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乃明,联系电话:0451-82641111,传真:0451-82662875、82622378,邮箱:hljzgb0451@163.com),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验收。 |